为何爆款电影常陷“抄袭风波”?
扬子晚报 2019-11-1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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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暑假档爆款电影《烈火英雄》意外地再登热搜,却是因为涉嫌抄袭被起诉。无独有偶,暑假档最强国漫、位列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名的《哪吒之魔童降世》12日也因为“抄袭”被告。这时距离《少年的你》融梗抄袭风波也才半个月。而再往前,春节档《流浪地球》也曾被质疑抄袭日本电影。不得不说,这四部电影都是大爆款,是“黑马”,也就意味着广泛的关注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所以当它们被起诉抄袭时,很多网友也纷纷质疑这是不是“碰瓷”或者蹭热度。

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烈火英雄》被诉抄袭

11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过官微发布案件播报,原告李某某以电影《烈火英雄》在各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为由,将该电影的包括博纳在内的8家出品发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电影《烈火英雄》,发布书面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12日,电影《烈火英雄》主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迅速做出声明回应,称影片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2016年12月合法获得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同时还表示,关于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声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记者了解到,原告方称自己的小说《火烈鸟》是2018年连载,2019年7月才正式出版,展现了真实的消防员工作和生活。而根据博纳的声明来看,《烈火英雄》2018年1月就完成了电影剧本,同时该电影是根据作家鲍尔吉·原野的纪实长篇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改编的,这本报告文学的出版时间是2013年3月,副标题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扑救7·16大火纪实”。

由此可见,从时间线上来看,电影《烈火英雄》剧本抄袭的可能性极低。但编剧抑或导演是否看过原告小说的部分章节设定之后修改了剧本的部分设定,目前仍然不明,也有待法律部门的裁决。

而广大网友看到《烈火英雄》被起诉的消息简直炸窝了,纷纷表示,“电影是改编自真实事件,如何去抄袭?”

《哪吒》被指抄袭还上过热搜第一

关于《哪吒之魔童降世》被指抄袭一事在暑假热映时就发生了,话题“哪吒被指抄袭”还登上过热搜榜第一。然而记者看到,很多网友认真对比了中影华腾所发布的物料发现,两个影片的物料差别较大,网友认为这是一件“彻头彻尾”的炒作碰瓷事件。

当时中影华腾质疑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抄袭了他们旗下公演三年的创意秀《五维记忆Memory5D+》,并指出脚本故事和场景有多处相似,甚至喊话饺子导演来对剧本。其管理层人员还在北京就此召开了记者见面会。

11月1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杨某、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六被告侵害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纠纷一案。

然而有媒体指出,《五维记忆》著作权登记时间为2017年,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信息显示,《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备案时间为2016年,早于《五维记忆》登记时间。

不过,与《烈火英雄》侵权案不同的是,尽管网上有关这场官司的风波已经铺天盖地,但《哪吒之魔童降世》无论是导演,还是彩条屋及光线传媒等出品发行方,目前为止皆未对这一消息作出任何回应。

律师观点:抄袭实锤还是碰瓷蹭热度且看证据

《哪吒之魔童降世》与《烈火英雄》所陷入的“抄袭事件”,被广大网友认为是原告方一厢情愿的“碰瓷”,那这到底是抄袭还是碰瓷呢?南京一位罗律师告诉记者,爆款电影常陷“抄袭风波”,跟知名度和市场规模有关。

他具体指出,知名度是影视剧出品方、主创人员、演员等相关人员,因从业水平、年限、职业操守等逐渐积累,而为社会公众所认知和接受的程度。知名度高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创作的影视剧,较那些知名度低的从业人员所创作的影视剧,在公众中和业界受到关注的程度自然是比较高的,如果涉嫌抄袭,当然很容易引起权利人的关注。

当然了,知名度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作品的市场影响力。影视界时常有名不见经传的“黑马”杀出,以小制作小成本,或默默无闻的非大牌演员担纲,却造成现象级的市场反响,带来天文数字的票房收入,与这种市场影响力相适应的是关注度的急剧上升,此种情况下,也会引起权利人的高度关注,这就是市场规模层面的。

是蹭热度碰瓷还是真的抄袭,罗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看,不能因为权利人针对的是热门电影就冠以蹭热度或碰瓷的名号,主要还是看权利人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被控侵权方是否有侵权事实,侵权的程度等等。

文/孔小平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贺梦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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