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一场寿宴后,36岁的王某磊失联了。直到7天后,他的遗体在河中被发现。
10月29日晚,王某磊在成都参加了同乡孙某民父亲的寿宴。席间,他们那桌酒席上约有12人,喝了6瓶白酒。王某磊的大舅子当天与其同行。他估计,平时最多喝半斤酒的王某磊当晚喝了不下8两白酒。监控里,他“偏偏倒到”地走进了与回家路相反方向的一个小公园,随身的包在公园里距离府河边数米处被找到。
警方认定,王某磊是意外落水身亡。但王家人认为,王某磊之死与当晚那场酒宴不无关系。之后,家属和请客的孙某民等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至今无果。对于此事,孙某民的妻子说,“谁也不想出现这样的事情……”
而就在当晚失联前,王某磊曾打电话联系儿子说,“喝多了,明天舅舅送你上学……”
10月29日,成都,因为父亲过生日,来自河南许昌的孙某民邀请了两桌宾客,在金府五金机电城附近一酒楼聚会。
36岁的王某磊及其大舅子王某星受邀赴宴。和他们坐在同一桌的,还有孙某民的生意伙伴孙某军——以上都是河南许昌老乡。
在王某星印象中,这桌一共约12人。与孙某民合租铺面的男子也在这桌,孙某民的妻子也提到约有12人,“他们那桌一共喝了6瓶白酒。”她补充道。
按照王某星的说法,这6瓶白酒里,主要是孙某军、孙某民和妹夫王某磊喝的,“其他人人均只喝了4两左右。”
酒宴在当晚9点半后结束。在王某星看来,妹夫喝多了,“他至少喝了8两(白酒),他喝半斤就算多了。”他说,妹夫是最后下来的,“在(酒楼)里面时,走路就有些晃悠。”考虑到妹夫的状态,“肯定是骑不了车了,我就准备去推我的电动车载他回家。”
车棚就在酒楼大门旁边。王某星说,他去推车时,向大门外的孙某民和孙某军交代,“我请他们看着点我妹夫。”然而,几分钟后,当他推着电动车回来时,“找不见妹夫,他们也说没注意到。”
王某星拨通了妹夫的电话,“他说在楼下。我们以为在酒楼大门附近。”然后,孙某军把电话拿了过去,“说让他快到酒楼大门口来。”3个人等了几分钟,“还是没看到人。”王某星说,孙某民这时又打了王某磊的电话。“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孙某民告诉我说,我妹夫还是说‘在楼下’。”
从酒楼到王某磊的家,走路有1.5公里左右。王某星说,接着他就联系了在家的妹妹,“她们也去找了,没有找见人。”一家人从当晚一直寻找到第二天凌晨1点过,但还是没有王某磊的踪迹。
王某磊的妻子和大哥都提到的一个细节是,王某磊13岁的儿子当晚曾接到过父亲的电话,时间大约就在孙某民给王某磊打电话的前后。王某磊的大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电话里王某磊跟儿子说:“爸爸喝多了,明天上学让舅舅送你。”
第二天白天,10月30日,王某磊还是没有消息,家人到派出所报了警。
王某磊的大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家人先去酒楼查看了监控。酒楼一位看过监控的服务员告诉记者,在她印象里,王某星取车花了两三分钟,这中间,“那个人(指王某磊)晃晃悠悠的,自己就离开了,旁边两个人没注意到他。”
之后,王某磊的行迹出现在天网监控中。王某磊的哥哥说,王某磊来到中环路上并穿过马路,没有上右转回家的路,而沿着中环路一路往北,并在府河的一座桥上停了会儿。接着,他出现在马路对面加油站的监控中。
“走路偏偏倒倒的。”加油站一位工作人员指着监控画面说道。晚上9点56分的样子,过桥后的王某磊右拐进了一个小公园。监控里,刚刚进去的时候,他还一度往右边打晃,接着晃悠悠地往里走,消失在监控中。
小公园就在府河边。疑心王某磊坠河,家人之后找了打捞人员在河里寻找。期间,出现了两条线索。
打捞时,一名男子好奇地走来。得知缘由后,“他说,29号那天晚上12点左右,他夜跑经过河边,隐约看到有人在河里挣扎挥手。”男子赶紧跑到百余米外的新泉路的桥上,“又看不见了。”王某磊的大哥说,这位男士甚至找来附近保安,“但当时他们也没再看到什么,以为看错了,便没报警。”
也是在打捞时,一名路人告诉他们,10月30日一大早,其父亲到府河钓鱼,经过小公园尽头的沙堆时,曾捡到一个包交到了派出所。“我弟媳她们赶到派出所,发现包确实是我弟弟的,里面的东西——手机、卡、零钱什么的都在。”王某磊的大哥说。
11月5日,在王某磊失联第7天,他的遗体出现在数百米外的洞子口水闸处。“打捞上来以后,身上的手机(注:王某磊有两个手机)、证件都在,穿戴也是完好的。”
红星新闻记者现场探访发现,王某磊走入的小公园那条路的尽头,是个缓下坡,往前数米便是府河。府河边的石柱还在,柱子间的链子、栏杆却不见了。管护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挡人的链子和栏杆最近正准备更换。
那么,王某磊到底是怎么落水的?从进公园到大约落水的晚上12点期间,发生了什么?小公园里有一处“水利活动中心”的房子,门口便是小沙堆和府河中间的路,被一个监控正对着。遗憾的是,活动中心工作人员说,这处监控是坏的。
红星新闻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王某磊被认定系意外落水身亡。
王某磊的哥哥告诉记者,“遗体打捞上岸后,曾有警方人员告诉他们,弟弟的包和身上的东西都在,穿戴也整齐,身上也没有伤痕。
虽然警方认定王某磊系意外落水身亡,但在其家属看来,王某磊的死与当晚那场酒宴关系很大,要求当晚酒宴请客人一方担责赔偿。事后,家属们也和孙某民等人在商会组织下进行了几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11月9日,因联系不上孙某民,一家人还带着王某磊的遗像来到孙某民家的门前。
红星新闻记者日前拨通了孙某民的两个电话,不过接电话的均为孙某民的妻子米女士。她告诉记者,孙某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她说,他们家和王某磊家打了好几年的交道,“老乡朋友一场,我们家老爷子过生日,就是很平常的请客吃饭而已。”
说到那一桌喝了6瓶白酒,她表示,王某磊所在那一桌共有约12人。在她看来,王某磊席间以及喝酒出来时,“都挺正常的。”她认为,王某磊家离酒楼并不远,还有其大舅子在一起,“当时也没多想。”
对于席间有没有出现劝酒的事?米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在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中,她表示了对王某磊之死的疑问:“喝了酒,为什么不回家要往那儿去?在小公园里的两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米女士说,几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出于朋友情分,我们愿意做出一些补偿,但只能尽我们所能。”
“真的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米女士多次叹息。她说,她也接受不了这件事,“直到现在,我们还是希望他好好的,活生生地站在这。”不过,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提出希望能与其丈夫孙某民联系对话,均未果。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孙某军。“谁也不愿意出现这个事情。”他提出,王某磊是在酒席散后两三个小时出的事,“你也不用问我,要想公平,走法律程序。”记者试图询问当天的一些细节,孙某军表示,自己当时喝多了,“我也不知道。”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一般而言,根据《民法总则》,18周岁以上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酒后造成损失的,一般由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自己造成了损害,也要自己承担。
不过,邢连超指出,如果酒桌上故意劝酒,明知对方喝醉酒的情况下,没有尽到一定道德上的扶助责任,导致醉酒者受到伤害的,“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本案属人身损害赔偿。”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认为,各方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其中,死者为成年人,对于自己能否喝酒、可以喝多少酒应有清醒认识。因此,对于自身溺亡,应承担一定责任。其次,其他共饮者也应负有酒后相互照顾安全的注意义务。他表示,一般而言,对于共饮之后的醉酒者,妥善做法是将其送至家中交家人照顾或送去医院,以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若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本案中,酒局系由孙某民组织。和其他共饮者相比,组织者孙某民注意义务应更大,相应责任也就更重。”此外,张柄尧补充,府河边上石柱间的链子、栏杆等存在缺失,“因此,管护单位存在管护不力,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王某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醉酒可能对其意识及行动能力产生影响,但仍过量饮酒致酒醉后失足落水身亡,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本案虽然无法认定劝酒行为,但按照共同饮酒的生活常识和行为人应尽的注意义务,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或未尽合理的照顾义务,一起喝酒的人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提出,对于管护部门来说,对水利设施、县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负有管理、监督职责,河边的链子和栏杆被拆除与王某磊的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