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男子绑架“露富”女老板勒索10万元被判重刑
南国早报 2019-11-06 14:51

北流籍姚某余债台高筑,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南宁一名女老板“露富”,得知女老板开豪车后,跟老乡林某合伙抢劫,并索要10万元(此前报道)。近日,姚某余、林某一审被判重刑。

28岁男子姚某余曾经营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由于经营投资不善,欠下不少债务。姚某余萌生绑架有钱人抢劫钱财歹念。

2018年12月初,姚某余发现从事金融行业的女老板黎女士有一辆保时捷汽车后,将目标锁定于她。

12月22日,姚某余和老乡林某一起到南宁,准备作案工具,并多次对黎女士准备实施绑架,但一直没有机会下手。

2019年1月3日,黎女士独自一人到停车场取车,姚某余和林某冲上前将一把刀架在黎女士的脖子处后,强行将她拉上车,并捆绑手脚。两人恐吓威胁逼迫黎女士交出财物。

黎女士同意给10万元,姚某余、林某拿到钱后放人。事后,姚某余分得6万元,林某分得4万元。

1月4日清晨6时许,在南宁开往北海方向的六钦高速陆屋收费站,嫌疑人姚某余、林某落网。

9月12日,姚某余、林某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10月24日,姚某余、林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一审判处10年6个月和1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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