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为满足孩子愿望男子网上买两把气枪 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0-25 14:14

男子黄某从网上购买了一把转膛式手枪和仿制手枪以及钢珠。后经鉴定,被查获的手枪被认定为枪支。庭审中,黄某一方称,黄某以为自己买的是玩具枪,目的是为了满足小孩的愿望,没有在公共场所使用。10月2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采纳了黄某一方的说法,法院认定黄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2018年4月的一天,黄某在网上以人民币3990元购得一把转膛式手枪及250粒钢珠,之后又向同一卖家以人民币2800元购得一把仿美制M1911式手枪。经鉴定,被查获的枪支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完成发射,具备枪支性能,可认定为枪支;被查获的子弹形物品是气枪弹。

同年7月,民警将黄某抓获,公安机关在黄某带领下到黄某住处扣押了枪形物品2把、铅弹220粒、钢珠340粒,气瓶15瓶。经鉴定,转膛式手枪的枪口比动能为3.48焦耳/平方厘米,仿美制M1911式手枪的枪口比动能为6.93焦耳/平方厘米。

庭审中,黄某表示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黄某的辩护人表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黄某的主观恶性极低,因第一把左轮气枪不能正常使用,才购买了第二把气手枪,黄某对枪支的法律概念比较淡薄,其购买时认为是玩具枪,购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小孩的愿望,且其是在公开的网站渠道购买的,购买之后使用次数少,没有在公共场所使用,社会危害性较小。黄某没有人身危险性,是初犯、偶犯,在生活和工作中的表现很好,在取保期间也表现良好,建议对黄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黄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购买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2支,公诉机关对黄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认定。辩护人提出黄某主观以为是玩具枪、目的是为了满足小孩的愿望、没有在公共场所使用、枪口比动能低、致伤力小,且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量。

鉴于黄某购买枪支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购买渠道、用途、枪口比动能低、致伤力小、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其一贯表现良好,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依照《刑法》《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规定,认定黄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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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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