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舟山等地水产公司远洋渔船涉嫌违法违规被通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9-23 16:25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今天(9月23日)通报了一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远洋渔业企业及渔船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涉及獐子岛、舟山等地的水产企业。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出,相关企业及所属渔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负面影响较大,教训非常深刻。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开展整改。被暂停资格的企业,其整改报告应经所属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前不予恢复远洋渔业企业资格,不予确认现有远洋渔业项目,不予批准新的远洋渔业项目。

此次通报的情况包括:

长海县獐子岛益丰水产有限公司所属渔船涉嫌擅自转移渔场和船位监测设备案。2018年5月,群众实名举报长海县獐子岛益丰水产有限公司所属在几内亚比绍作业的“益丰15、16、17、18”船,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赴冈比亚海域生产,并转移船位监测设备,制造渔船停靠在塞内加尔港口的假象。经调查,以上情况属实。此外,“益丰17、18”船还因劳资纠纷致使船员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决定取消长海县獐子岛益丰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益丰15、16、17、18”船远洋渔业项目;暂停长海县獐子岛益丰水产有限公司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和除上述4艘渔船以外其他所有渔船远洋渔业项目,进行整改;扣除“益丰15、16、17、18”船2018年全年油补;将公司管理人员和涉事船长王希盛、刘先民、石永泉、林杰等4人列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由辽宁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SPRFMO)通报我部分渔船涉嫌未经注册违规捕捞案。2018年10月,SPRFMO向我通报,“金海856、普远887、海丰1、海丰2、海丰3、海丰4”6艘渔船分别于2017年4月1日至5月1日、4月1日至5月1日、4月1日至19日、4月1日至5月12日、4月1日至8月15日和4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未经注册在东南太平洋公海从事捕捞生产。经调查,“金海856、普远887”船原属舟山市弘普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过户至浙江舟山顺泽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海丰1、2、3、4”船原属宁波海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过户至舟山市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金海856、普远887、海丰1、海丰2”船在办理渔船买卖手续期间,因注册流程原因出现注册空档。“海丰3、海丰4”船在2017年3月31日项目到期后至8月15日期间,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问题。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决定对“金海856、普远887、海丰1、海丰2”船予以警告;扣除“海丰3、海丰4”船2017年全年油补,由浙江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涉事船长予以处罚。

部分渔船涉嫌在秘鲁海域从事非法捕捞案。2018年11月,接我驻秘鲁使馆通报,舟山中巨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中巨18”、浙江舟山顺泽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润达607”、浙江舟普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普远825”、舟山市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普远855”、舟山市金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金海858”和舟山市华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华鹰819”等6艘渔船以低于秘鲁规定的最低航速进入秘管辖海域,涉嫌从事非法捕捞。经调查,上述渔船因排队进港,造成航速低于秘方要求的最低速度,但未从事非法捕捞生产,秘方对该6艘渔船不予追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决定对“中巨18、润达607、普远825、普远855、金海858、华鹰819”6艘渔船予以警告。

浙江鑫隆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鑫隆69”船涉嫌违反无害通过规定案。2018年10月,接法国有关部门通报,浙江鑫隆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鑫隆69”船在途经法属波利尼西亚海域时,船尾有拖绳垂在海里,且拒绝接听法海警呼叫,涉嫌违反无害通过等有关规定。经调查,拖绳为船员晾衣所用,受风吹震动脱落至海里。由于高频呼叫音量较小,船上未及时接听。已向法方反馈调查结果,法方不予追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决定对浙江鑫隆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鑫隆69”船予以警告。

此外,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还通报了青岛荣昌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渔船擅自更改作业方式案的调查结果。2018年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部分远洋渔业企业及渔船违法违规问题和处理意见的通报》(农办渔〔2018〕12号),通报青岛荣昌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10艘渔船擅自更改作业方式,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提出要联合有关部门对举报反映的该公司涉黑、走私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未发现青岛荣昌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存在涉黑、走私等问题。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决定不予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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