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制定督导整改方案 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
京法网事 2019-08-16 19:48

为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北京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的要求,北京高院认真对照督导反馈的6个方面19类问题,于日前制定督导整改方案,全面深入整改,努力提高涉黑案件办理质效,力求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更大成效,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北京高院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力量,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全面做好重点案件涉黑涉恶线索再排查和民商事案件“套路贷”甄别工作;要严格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的要求,全面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要全面复核案件“见黑见恶不见财”情况,全面加大“打伞破网”力度,进一步开展法院干警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排查活动和扫黑除恶廉政教育,实现扫黑与拔“伞”同频共振。

北京高院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党组每月定期专题研究、掌握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分析解决突出问题。市高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督办指导力度,完善分片包点督办机制,建立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动态通报机制,加大压力传导。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统一起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实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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