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从来没有在流动的河水里游泳过,水性很一般。但面对当时的紧急情况容不得自己想那么多,一心就想到救人。这不是啥见义勇为,是警察的职责所在!”狂奔数百米跳进水库,勇救起两名落水儿童的四川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郑俊良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近日,富顺县童寺镇一水库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件,因公途经此处的民警郑俊良听到呼救声后迅速赶往事发点,在危急时刻先后两次潜水将溺水的两名儿童成功救上岸。而他自己因体力消耗太大,最后累瘫在了岸边……
群众送锦旗致谢
郑俊良介绍,自己的水性很一般,以往都是在游泳池里游泳,从来没在流水的江河里游过。当天事发突然,自己忙完公务路过,听见了孩子的呼救声就寻声跑去……他当时来到水库边,按照平时就处置突发事件的训练要求,脱下了外裤,避免下水救人时受阻或发生意外。然后迅速跳进水里把还在水里挣扎的小男孩救起。而后听说水里还有一个小女孩,但当时已经在水面上看不见孩子身影,自己又潜入水里寻找。
获救女孩和郑俊良
郑俊良说,刚潜水下去时自己就被呛了一口水,后来又重新回到水面进行了呼吸调整,又再次潜入水中寻找落水女孩。当时水里泥沙很多,刚睁眼就感觉眼睛一阵刺痛,但自己只有坚持,最终在水下约3米的地方抓住了落水女孩的腿,最终把她成功救起。
“万一有什么闪失,我和儿子怎么办啊?”郑俊良的老婆告诉记者,当天郑俊良回来后就淡淡地说了一下自己救起了两个落水小孩的事,还表扬了他。后来慢慢听他讲述救人的过程,才感觉后怕。“不过,他这种救人行为我是支持的,连6岁的儿子也说爸爸是好样的,要向他学习!”
郑俊良(右)绘图讲述救人经过
“正如他自己所说,这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的行为,就是警察的职责!”富顺县公安局政委安立介绍,当天郑俊良救人以后并没有告知单位,是当地群众在现场捡到他的警官证后,才电话通知了公安局有警察做了好人好事。安立说,郑俊良的救人行为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的“雷锋精神”,还彰显了刑警本色,在遇上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胆大心细、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同时,他并没有盲目进行,而是有条不紊地施救,确保了自身和所救人的生命安全,完全展现出了一个民警坚守初心和使命的良好素养及为民服务的情怀。
文/廖雪芝 刘刚 罗巍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