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托运货物小心“黑物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6-18 12:05

“不多交钱货就消失”,徐某一次货物托运就被敲诈了近5万元。6月18日记者获悉,北京通州法院近日接连受理两件涉及“黑物流”的敲诈勒索案件,涉案四名被告人、三家受害公司,敲诈勒索金额共计6万余元。

通州法院重拳出击惩治物流乱象

相对于正规的物流企业,“黑物流”通常没有营业资质,以从事物流为名,行非法侵财之实。他们以低于市场价的运价承接货物,运输过程中擅自将货物中转,伺机更改发货人信息,然后抬高运价或者额外增加费用,“威胁”发货人打款后再发货或者隐匿货物地点,否则销毁货物。这种“黑物流”骗局现已开始在北京上演,让一些正规的物流公司苦不堪言,也让一些发货公司连连受骗。

北京通州法院接连受理两件涉及“黑物流”的敲诈勒索案件,涉案四名被告人、三家受害公司,敲诈勒索金额共计6万余元。涉案被告人作案手法基本相似。

据悉,被害人徐某所在的公司承接一笔80万元由北京运至广州的货物订单,接到订单后其就在某手机APP软件上面找到一个货车帮其运输,其与货车司机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合同价款为9800元,货车司机就将货拉走了。

不加码就让货物消失

几日后,徐某联系车主,车主告知其货物次日就能送达,让其准备运费,后徐某又接到物流公司的电话,说货已经到广州了,但是要4万元才能告知其确切的货物地点,并告知徐某要4万元就是坑他的,不给钱就把货给卖了,让其永远见不到货。

徐某经过与对方协商,最终给付对方3.8万元,对方告知徐某具体提货地点后,徐某又额外给货运站6500元后才将货顺利提走。

顺藤摸瓜破获案件

事发后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通过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话号码及微信号锁定刘某及赵某,并将二人抓获,同时发现二犯罪嫌疑人还骗取另一被害人洪某1.93万元。后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某、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后,通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刘某、赵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另公诉机关还将与刘某、赵某作案手法基本相似的黄某、曹某以敲诈勒索罪诉至通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州法院考虑到该案涉嫌“黑物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若将黄、曹二人继续取保候审与严厉打击物流业“乱象”的政策不符,故依法决定对二人予以逮捕。最终,通州法院经过审理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遇“黑物流”敲诈  及时报警

针对黑物流频发的现状,通州法院法官发出提示,需要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司或者个人在选择物流公司时一定要慎重,选择正规大型的物流公司,切勿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承运货物的公司或者个人与物流公司商议好运费后要签订书面合同,切勿只是口头协议,保留好原始凭证单据,并及时在物流公司官网查询货物运输进度。

遇到上述敲诈勒索的“骗局”,托运货物的公司或个人应及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及时挽回损失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白龙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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