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向四川省委、省政府反馈对四川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督察意见。督察指出,四川省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和推动落实上还有差距,部分整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督察组表示,攀枝花市擅自取消整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甚至擅自放宽整改时限,导致生态破坏严重。
成都高新区三岔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发现,四川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整改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降低整改要求。攀枝花市擅自取消整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对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整改缺乏阶段性目标,同时未按要求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确具体时限,甚至还擅自放宽攀钢集团所属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在自然保护区违法生产活动的整改时限,导致生态破坏严重。
此外,攀枝花还存在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督察发现,攀枝花的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及部门职责划分文件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导致住建、水务、城管等部门相互扯皮,推卸责任,全市应于2018年建成的25个污水处理项目,至“回头看”时仍有18个未开工。广安市经开区管委会和前锋区政府在代市镇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之间管网维护管理上,相互推诿扯皮、互不承担职责,管网破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不止是攀枝花,督察组还发现,内江市在2017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中,未按规定对第一轮督察被移交问责的威远县进行扣分,该市东兴区在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并被内江市委约谈,但“四大班子”一把手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督察要求,四川省委、省政府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