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当中涉及大数据定价、促销活动等多种与互联网消费相关的情形,将进一步为经营者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
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标示预估价格的,应当公开预估价格的构成,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
业内专家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表示,真正让定价权回归给经营者,避免经营者的定价权被一些超级平台、超级企业所控制,保障经营者自主合法经营的权利,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透明公平的数字平台交易环境。
更大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制度规范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特点是,及时回应了平台经济领域新出现的一些价格行为,目的在于更大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以下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提供免密支付服务;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者;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
同时,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开展监管。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专家认为,加强引导约束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志成表示,通过推动监管部门、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各司其职,实现政府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制度规范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将有效推动平台价格行为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平台生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丁雅妮 刘柏煊)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