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该通知,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餐饮第三方交易服务的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商品或餐饮自营销售业务的,提供直播电商或代运营等服务的电商服务等三类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个企业将最高获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北京市商务局表示,为鼓励平台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积极发挥赋能带动作用,支持企业进一步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加快数字化转型,对2025年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给予支持。
《通知》显示,可以享受该发展支持政策的企业必须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餐饮第三方交易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商品或餐饮自营销售业务的企业;提供直播电商或代运营等服务的电商服务企业。
《通知》显示,对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餐饮第三方交易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按“2025年每培育1家实际成交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50%的企业,支持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此方向给予单个平台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对2025年带动10家(含)以上企业累计实际成交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电商服务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成交额的0.5%给予奖励,此方向给予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包括企业搭建线上营销体系、数字化运营能力提升、数字化场景应用等方面。只要是企业于2024年1月1日(含)后,购置软硬件设备及升级改造等投资,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过,这方向的支持对于申请企业的年均交易额、项目进展有一定要求。
《通知》还明确,有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商务局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核查黑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或拒绝整改风险隐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企业不在支持范围。此外,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胡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