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了《浙江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浙江省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清单自2024年8月8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不得再设定清单以外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清单规定之外的中介服务报告。(8月20日《工人日报》)
行政审批中使用中介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审批部门更好地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性。作为一种专业的服务型机构,中介服务起着技术支撑与真实审核等多种作用,一方面可以为行政审批机构提供建筑设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业支持,协助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更专业的评估。有了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辅助,能够解决审批机构专业能力不足的缺陷,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另一方面,中介服务机构也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相应的服务,使他们在行政审批中更加方便快捷。由于行政审批需要准备的资料相对较多,程序也比较繁杂,若有了中介服务机构受委托后的代办,或者提供业务上的全流程服务,就能让“只跑一次路”的流程得到更好地执行,审批效率也能大大提高。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连接供需两端,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其作用也得到了实践的充分验证。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受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涉审中介服务的乱象也随之产生,存在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还有一些中介打着政府的旗号,从事企业活动,社会上称为“二政府”或“红顶中介”;有的行业协会依托主管单位的权力,对企业强制服务或强行收费,成为附在简政放权上的“狗皮膏药”,各方未得其利反受其害。
基于此,治理涉审中介服务可谓“一直在路上”,早在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清理与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提出六方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对清理规范后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对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单化管理,由此成为一种刚性措施。
清单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政府权力边界进行了明确,对中介服务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进一步规范。有了清单作为依据和参照,中介服务不能“越界行事”,更不能随意扩大服务范围和增加服务事项,对于随意乱设许可事项,增加审批流程和额外提供资料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对于行政审批部门任性用权也能形成监督,尤其是当下政府公共服务“中介化”倾向较为严重,清单化管理能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有利于外部实施针对性监督,避免责任转嫁的同时,与中介机构勾结形成新的利益链条。
广大申请人有了清单作为参照,可以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服务的事项,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编制报告或者委托中介服务;明确由行政审批机关自行委托中介服务的事项,申请人可以拒绝任何费用转嫁行为,如此既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被中介服务机构所忽悠,也能对相关审批单位进行有效监督,使行政审批的程序更加规范。
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化让服务更透明。各地在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过程中,要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工作落实到位,只有确保了权力透明、边界清晰、责任明确,打通涉审中介服务“堵点”,以高质量审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实现。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