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商品房用地溢价率10%上限要求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07 19:27

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号发布消息,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今年第三批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共计4幅地块,其中2幅地块位于中心城范围,1幅地块位于主城片区,1幅位于新城。出让总面积约15.29公顷,起始总价84.2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还取消了商品住房用地溢价率10%的上限要求,成交地价由市场化竞价确定。

据介绍,本批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是上海市“沪九条”出台后的首批土地出让。自该批次起上海市取消商品住房用地溢价率10%的上限要求,成交地价由市场化竞价确定,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同时,按照推一批次备二批次的安排,前期加强对各出让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出让方案的综合评估、市场预测、模型推演,强化规划引领、需求导向、品质保障和可持续。在出让前,规划资源、住建、房管、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建立综合会商机制,在土地和住房供应的规模、结构、价格、节奏等方面保持联动,逐一地块进行研判,合理设定出让起始价格,对市场热度较高的特定区域地块可经决策采取差别化调控措施,在溢价率超过一定限度后转入摇号环节,引导市场主体理性竞价。

上海市级部门在出让条件确定阶段,通过综合评估和会商机制,根据地块区位条件、市场需求等方面情况,差异化确定高品质建设要求,将需要落实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BIM技术应用等要求作为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产品,提升住宅建设品质。

中指研究院上海高级分析师陈炬兰认为,上海取消此前的最高限价,恢复价高者得模式,意味着从2021年一批次集中供地起开始实施的限价竞价政策及2023年6月开始实行的触顶后进入一次性报价调整为触顶摇号调整为触顶摇号机制不再实行,自此批次起上海不再设定土地溢价率上限。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截至今日,在22个进行集中供地的城市中,已经有19城恢复“价高者得”,目前北京、深圳、宁波土地拍卖仍执行限价政策(北京、深圳土拍溢价率上限为15%,宁波为30%)。

陈炬兰表示,本次取消溢价率上限将使有实力的企业获取土地资源,开发商拿地将更加市场化,拿地意愿强烈的房企机会增加。其次有利于企业打造“好房子”,从而增加政策土地收入,将有利于城市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取消底价上限也降使得开发商投资更为谨慎,需要提前进行严谨的投资测算以可以获得利润。

与此同时,本批次土地出让中未见到新房联动价的限制,这也代表着自2021年一批次集中供地以来已经实行3年多的新房联动价本次不再实行,房企的利润空间可能将增大,将有利于市场上更多项目在品质方面百花齐放。但这不意味上海就此取消了新房限价政策,目前上海新房仍然需集中过会后入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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