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启动打新的两家新股利安科技和达梦数据,均已对外披露符合《指引》的“新版”招股意向书。在意向书中,两家公司开篇均新增了“致投资者的声明”,用较大的篇幅阐述了“上市观”。两家公司均在招股意向书明确了“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 此前5月15日证监会正式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简称《指引》),旨在加强上市公司质量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指引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者的声明,说清上市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融资必要性等基本情况,督促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者的声明,说清上市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融资必要性等基本情况,督促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二是明确“关键少数”可以就出现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作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强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意识。三是完善上市后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规则,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四是强化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其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等前瞻性信息,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未来发展前景,便于投资者作出决策。
根据本周打新的两家公司的招股意向书,开篇均新增了“致投资者的声明”。声明中,两家公司均阐述了“公司上市的目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拟在科创板达梦数据在“致投资者的声明”表示,公司上市的目的一是通过上市提高品牌影响力、聚集优秀人才。二是通过上市,将公司打造成规范运作的、具有公司治理竞争力的优良企业;以高质量上市公司标准要求自身,加强投资者回报意识,与投资者共谋发展、共享成果。对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达梦数据表示,在当前全球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领域技术应用发展快速进步的态势下,公司需持续加强研发资金投入,吸引顶尖人才,进一步扩充研发、销售、技术团队规模,加强整体研发及经营水平,以完善公司数据库产品性能,提升在嵌入式、分布式、云等新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达梦数据在原有的“重大事项提示”中,新增了“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和“利润分配政策及长期回报规划”。利安科技则在招股说明书附件的“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一节增加了“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以及在“投资者保护”一节中加入了“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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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