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有关情况。
《规定》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6月1日起施行。
当前,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邮轮产业逐步恢复、持续向好。
据介绍,国产首艘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已成功运营30多个航次,第二艘大型邮轮4月进入了下坞总装阶段,标志着我国形成了大型邮轮自主建造能力。
同时,我国由北向南、从大连到三亚规划建设了13个邮轮始发港,接待国内外邮轮能力不断增强。
此外,在内河、沿海、日韩等传统航线基础上,我国开发了东南亚等新航线;入境邮轮航线也在加快恢复,今年以来已有21艘国际邮轮在我国境内港口开展运营。
数据显示,2023年9月国际邮轮复航后、全年中外旅客运输量达10.7万余人次;今年仅一季度就已超19万人次,呈现快速恢复和增长态势。据邮轮游艇行业协会预测,今明两年我国邮轮旅游市场将全面恢复,进入产业发展新阶段。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邮轮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对推动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邮轮经济发展。
“我们当前阶段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就是补给环节。”王振江说。
王振江表示,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确立国际邮轮物资靠港补给的基本制度。
“将继续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及时完善邮轮经济发展配套制度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力促进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壮大。”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介绍,《规定》明确,国家建立健全适应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的制度规范,鼓励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保护国际邮轮经营者、靠港补给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同时,《规定》要求推进国际邮轮靠港补给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不同种类物资的通关、仓储等管理措施,推动国际邮轮物资供应保障中心建设等。
此外,在鼓励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保护国际邮轮经营者、靠港补给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规定》还明确,国际邮轮经营者、靠港补给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本规定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赵红信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