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日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出资成立建源银河(安徽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据悉,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合肥市庐城镇政府经济发展办。
据悉,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23年12月28日,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注册资本6亿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企业股权结构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投资”)出资比例为49.833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出资比例为49.8333%,上海银河星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1667%,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1667%。
其中,出资比例较少的两家公司上海银河星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进一步看,前者是中国银河投资全资子公司,后者是建信投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此外,其中,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一般而言,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记者注意到,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合肥市庐城镇政府经济发展办。2022年发布的《合肥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私募基金大发展。其中提到,“加强与国家、省级基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的合作,汇聚资金投向我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有效提高支持力度。”
而在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且实缴出资额2亿元以上(我市政府参与出资的机构除外),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对当年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1000万元以上(扣除政府性出资)的各类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2023年3月,合肥市委常委袁飞主持召开“创投城市计划”第三次工作调度会,提到“创投城市计划”是打造“合肥品牌”的重要抓手,要持续扩大影响力,通过邀请投资机构交流座谈、开展高质量项目对接活动等方式让“创投城市计划”实现项目找到资金,基金推荐项目,活动培养专业基金招商人才的目的。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