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完善交易制度的同时,沪深交易所再出招激发资本市场活力,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
8月10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并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沪深交易所表示,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活跃资本市场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指数和指数产品对投资者需求以及国家战略的响应速度,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更好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将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
《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第四条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本所上市交易,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的指数的成份证券数量不低于30只;
(二)标的指数的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且前5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不超过60%;
(三)标的指数发布时间不短于3个月,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数除外;
(四)权重占比合计90%以上的成份证券过去1年的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的前80%。
前款所述宽基股票指数,是指选样范围不限于特定行业或投资主题,反映某个市场或某种规模股票表现的指数。宽基股票指数不受上述限制,但单一标的指数成份股权重原则上不超过30%。
基金管理人申请开发债券指数基金,其标的指数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要求,利率债(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基金不适用前述要求。
上交所表示,本次修订在现有规则基础上,将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一方面能推动基金产品更及时服务于国家战略,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央企估值回归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出基金市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日益完善的产品布局能提高投资者参与的便利度和积极性,通过构造活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目前,已有2只符合新规的产品上报中国证监会。
2021年1月,沪深交易所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实施以来效果良好,有效促进ETF市场发展。”上交所称。
截至8月9日,上交所ETF总规模达1.49万亿元,涌现出大批旗舰型产品。科创50系列ETF合计规模于今年5月底突破千亿元,沪深300ETF单只产品规模于8月7日超过千亿元。
截至2023年7月,深市ETF共315只,较2020年底增长184%,资产规模4830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了143%。其中股票型ETF资产规模3740亿元,主要投向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
对于下一步,上交所表示,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市场的财富管理功能,不断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持续推进投资端改革,推动基金市场“总量提升、结构优化”,久久为功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
深交所表示,将紧紧围绕“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落实落细深化投资端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完善产品运作机制,优化市场服务,更好满足中长期资金配置需求,打造与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产品体系,助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黄思瑜)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