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金融法院主持、北京三级法院联动将分散在两级法院、多个审判团队的33起金融案件一揽子调解,仅涉及的本金就达19.5亿元。7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法院首次跨法院、跨法官团队进行整体调解的一次尝试。
据了解,今年4月份,北京金融法院集中受理了一批因金融产品到期后,债务人、担保人未能按时清偿债务引发的二审案件。谈话中承办法官李方了解到,本案债务人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陆续推出了一批非公开发行的定向融资产品,被同一家债权公司购买。但产品到期后,债务人却未能如约还本付息,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如今,债权人希望案件能够以整体调解的方式形成还款方案,后续一体执行,他们也愿意在利息和违约金上作出一定让步。债务人一方也向法院表示,一次性还款压力过大,希望给予一定的缓冲期。
李方有些为难。当事人提出的整体调解方案总共包括33个案件,其中26个二审案件在北京金融法院,但分布在不同庭室的6个审判团队中,而另外7个二审案件在北京高院。这一系列案件数量庞大,仅争议标的本金就达到19.5亿元,沟通和协调难度大大增加。
李方法官团队及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诉求,反复研究整体案件情况,积极与院内其他审判团队和北京高院进行沟通,最终协商一致,决定成立由孙兆晖副庭长担任审判长、由承办该系列案件数量最多的李方法官牵头的合议庭,组织系列案件整体的调解工作。
案件总算是归拢在了一起。随之而来的问题是,33个案件涉及两级法院、多个审判团队,这种整体调解在实践中尚无先例。“如何能在一份调解书内解决33个案件的还款方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最便利的争议解决途径?”合议庭多次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李方法官团队通过线上、线下谈话,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帮助当事人梳理和解方案;同时在北京高院的指导下,与一审法院就当事人情况及案件争议等问题进行沟通,最终形成调解方案:债权人同意减免一定的利息和违约金,债务人则需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分期分批还本付息。这个结果一方面给了债务人一定的资金缓冲期,缓解了资产管理公司的还款压力;另一方面,一旦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又发生违约,债权人便可以向法院申请一体执行,一次性拿回剩余欠款。
近日,33个案件的调解书通过7个不同的审判团队同时送达给了案件当事人。调解书内容一致,只不过后面附上了33个案号。目前,债务人已经履行完第一笔欠款的还款义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