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350款,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06款,其中非广东生产产品93款,包括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8款,其中产自广东省外企业产品54款,占比93.1%;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配件48款,其中产自广东省外企业产品39款,占比81.3%。
经分析,本次抽检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等安全项目。其中“车速限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经营者对车辆控制器进行解码,导致最高车速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经营者为了提升续航里程,将原配电池更换为大容量电池,或将原配的锂电池改换为体积大、重量重的铅酸电池;“电气装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充电线路、电池输出端中漏装或错装短路保护装置,导致保护功能缺失或下降。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或骚扰功率),谐波电流等,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引起触电危险或过度发热、干扰到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原因是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对输出电路的设计仅考虑产品的功能实现,忽略了产品的安全保护功能。
笔者获悉,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处理。“我们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移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对广东省流通领域开展全面清查,对线上线下存在同一质量问题的产品,责令全省经营者全面自查并停止销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依法进行查处,将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跟踪抽查、重点监管,并对技术能力弱的生产单位开展技术帮扶,消除质量问题根源。
此外,广东还将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并督促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接下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重点产品质量一体化监管,继续加大流通领域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公平统一,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文/宾红霞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