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间,保利发展(600048.SH)发布2023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称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注册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保利发展董事会同意向银行间协会申请注册10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分期发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上述注册事项,以及后续发行中期票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中期票据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就在此前的6月27日,保利发展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文件主要内容为同意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利发展在2022年12月30日发布定增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8.19亿股(含8.19亿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亿元。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14个地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保利发展称,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改善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利息支出压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应对未来市场变化的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充足的现金流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开发项目分布广泛,产品类型丰富,拥有大量优质土地储备。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2023年3月2日,该笔定增预案获上交所受理,3月23日收到上交所审核的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