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用身份证开个房间就可以每天躺赚几百元,还能包吃包住包玩”,听到这样的信息,20多岁的小伙子姜某心动了,不想却沦为了帮助境外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帮凶。日前,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姜某因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姜某是贵州某电脑学校的大专毕业生。2022年10月下旬,老乡杨某突然找到他,神秘兮兮地要给他介绍一个赚钱的好路子。“只要用身份证开个房间,就可以每天赚几百元,包吃包住包玩!”杨某的描述深深地吸引了姜某。
虽然姜某因为出借银行卡帮助网友转账赚取好处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取保候审,但在利益的诱惑下,“缺钱”的他还是同意了杨某的邀约。
没过几日,姜某从重庆飞到浙江宁波,随后到余姚跟“上家”碰面,“上家”把他带到了城区某商务酒店公寓,让他用本人身份证开了一间房。
第二天早上,“上家”给其房间放了一台设备,并将设备连上房间里的Wi-Fi接口和墙上的电话接口。“上家”只布置了一项任务:每天早上姜某在自己开设的房间内安装好设备,到晚上再拆除设备交给“上家”保管。其余时间会安排专人陪姜某到处游玩、吃喝,一天可以领取几百元不等的好处费。
看到这里,联想到自己曾经学过的专业知识和公寓门口贴着的反诈宣传标语,姜某已经完全明白,“上家”就是想利用宾馆房间内的网线和电话线,将实际在境外拨打的诈骗电话伪装成境内号码,从而实施电信诈骗。
2022年11月1日晚上,姜某按照“上家”的指示,又来到慈溪某商务酒店公寓,继续开房、装设备、“吃喝玩乐”,直至同年11月3日傍晚退房。余姚警方接到被害人报案后立案调查,根据诈骗电话号码找到了对应的座机位置及相应时间段内的开房人员信息,顺藤摸瓜锁定了姜某。同年11月4日早上,姜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调取通话记录显示,姜某入住的酒店房间内的固话号码共对外拨打电话342人次;查明被害人两名,因电信诈骗被骗资金合计6.5万元,姜某个人非法获利800元。今年2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余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姜某明知他人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用于开房,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同时因之前出借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将不法资金流转赚取好处费,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数罪并罚。”余姚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文/蔡俊杰 陆宁吟 沃思涵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