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妻子网络打赏游戏充值花8万 离婚时被判返还男方3万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4-05 11:29

女子王娟在婚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将8万元用于网络打赏及游戏充值。离婚时,她的丈夫张伟认为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一审法院认为,将8万元用于游戏充值及网络打赏并非合理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酌定王娟给付张伟3万元。王娟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妻子网络打赏游戏充值花8万

2019年底,王娟与张伟经人介绍相识,2020年10月两人登记结婚,并于两个月后举办了结婚仪式。2021年3月,王娟生下一个儿子,后因生活琐事等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疏远。

2022年10月,王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如东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达成一致,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张伟提出结婚及生子时双方亲戚给的人情往来款加起来有20多万元,均由王娟负责保管,请求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庭上,王娟认可上述款项且该款曾由自己保管,但称怀孕后没有工作,这些钱已经全部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消费及孩子的抚养。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王娟还向法庭提供了自己一年多来的微信收支明细。

收支明细显示,王娟于2020年10月起至2022年4月合计支出28万余元,支出项目涉及交通、食品、美容美发、日用品、通信、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等类别,其中约有8万元用于网络打赏及游戏充值。

张伟认为,这8万元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支出,他也不知情。王娟则认为,花在游戏充值和网络打赏的钱是她个人婚前财产,她本来就从事与网络直播相关的工作,打赏和游戏充值也是为了维系与其他主播之间的人际关系,这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

如东法院经审理确认两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对王娟的离婚请求,予以准许。

法院: 将8万用于游戏充值及网络打赏属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双方意见交锋激烈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认为,双方在婚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王娟合计支出28万元,远超过普通人的正常消费水平。虽然考虑到王娟因怀孕、生育、哺乳未能正常工作,为家庭生活及抚养子女确有必要的生活支出,但其将8万元用于游戏充值及网络打赏并非合理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王娟提供证据说明其有部分婚前个人财产,但未能证明其不当消费的8万元直接来源于个人财产,何况其在一年多时间内的消费支出远远高于8万元,故法院对其所举证据不予采信。

考虑照顾女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如东法院酌定王娟给付张伟3万元。王娟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

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钱锋介绍,在网络直播经济风生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新问题。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在原先《婚姻法》第47条基础上,增加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本条规定的适用情形。

根据这一规定,夫妻中的一方为了达到减少对方分得财产数量的目的,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采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以外的方式,不以发挥财产效用为目的,任意使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夫妻共同财产造成无谓损失的行为,亦严重侵犯配偶的财产权利,构成民事侵权。即便财产已经不存在,侵权方亦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钱锋表示,这一夫妻财产制不仅仅延续了家庭财产共有的传统,也反映了夫妻同甘共苦、共同投资、共担风险的家庭伦理,更是中国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而要判断游戏充值和打赏行为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

首先,要考虑打赏频次、金额大小、行为持续时间。其次,需考虑是否发生在与共有人共处的时段内,特别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充值、打赏的行为发生在下班后、夜晚或者周末的休息时间,则一般认为该时间段属于夫妻共同相处的时间。再有,需考虑是否属于日常生活所需,在充值和打赏单次金额不大的前提下,可对是否属于日常生活所需作进一步评价。

对照以上判断标准,王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多次打赏,累计金额高达8万,该行为已经超出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范围,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因此,其作为侵权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