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诊断发现,猎隼翅膀部位骨折
新疆巴州且末县高原猛禽猎隼受伤,恰巧跌落牧民家羊圈,最终警民联手将其救助。1日,记者从新疆巴州且末县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救助的猎隼,目前仍在观察期,等其完全康复再开展放生工作。
3月31日,新疆巴州且末县的牧民司马依·艾买提在自家羊圈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猛禽,司马依·艾买提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并与随后赶到现场的新疆巴州且末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民警一道,对受伤禽鸟进行了救助。
牧民司马依·艾买提将受伤的猎隼移交给警方
当天下午,新疆巴州且末县的牧民司马依·艾买提在查看羊群进食情况时被一阵扑腾声所吸引,司马依·艾买提靠近声源地后发现,一只长相似鹰、体长约50厘米的猛禽匍匐在草丛当中,由于受伤的猛禽具备一定的攻击性,司马依·艾买提当即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将行动不便的禽鸟救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经新疆巴州且末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核实鉴定,此动物学名猎隼,是隼科的一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新疆巴州且末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艾拜依·阿迪力说:“接到报警后,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观察猎隼,翅膀受伤严重,是自然受伤。”
在对猎隼的伤处进行简单的包扎后,新疆巴州且末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民警立即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将获救的猎隼进行了移交,并喂食了新鲜肉食,补充了水分助其恢复体力。
新疆巴州且末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主任明根桑介绍,初步诊断发现,翅膀部位骨折,下一步将对受伤翅膀支架固定处理,通过15到20天的观察,等其完全康复,再开展放生工作。
近年来,新疆巴州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若遇见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随意驱赶、捕捉或私自圈养,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避免野生动物受到二次伤害以及野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文/记者 王小军 刘雨珊 阿曼江·阿力甫
实习编辑 孙嘉怡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