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科学技术部迎来重组。
根据方案,科技部现有的多项管理职责和多个下属机构被分别划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2018年被整合进入科技部的国家外国专家局被划入人社部。同时,重组后的科技部将不再参与具体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工作。此外,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技部承担。
对此,业界专家认为,重组科技部,指导行业科技发展的具体职责划入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利于以产业产品为导向布局重大科技研究,整合从科研到消费的全链条政策布局。同时,把专业领域政策规划及项目评审划归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有利于项目的科学精准管理,避免廉政风险。
行业科技发展职责划入各主管部门
科技部正式成立于1998年,其前身是“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在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技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技部管理。
5年后,2023年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方案说明时披露了科技部第二次重组方案。方案提出,重新组建科技部,把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把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把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信部。把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社部。
“重组科技部,指导行业科技发展的具体职责划入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利于以产业产品为导向布局重大科技研究,整合从科研到消费的全链条政策布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检科院首席科学家朱水芳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杨洪明也认为,重组科技部强化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突出科技部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与协调职责,剥离出与科技创新不直接相关的职能,有利于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职能重组对精细化程度的要求远高于简单的部门合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范永茂表示,将原有跨部门的职能转变成同一部门的不同业务单位,接受同一部门的指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不同职能模块之间的合作。但是,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的更新也是需要的,否则,在机构改革后依旧难以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科技部不再参与具体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
肖捷在受国务院委托作方案的说明中提到,重组后的科技部不再参与具体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主要负责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加强对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问效。
作为政策制定部门,科技部长期参与科研经费的分配与使用,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受到业界诟病。据媒体报道,早在1998年科技部成立之前,星火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973”计划、行业科研专项等专项科技计划就已经成立。科技部成立后长期管理着多个专项科技计划。通过管理和评审众多科研项目,2020年科技部管理经费规模超过400亿元(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40个中央政府研发经费管理部门中最多。
在范永茂看来,自己“做了规划还拿钱”,既影响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也降低了科技部的职能效率,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只会分散科技部制定宏观战略和政策的注意力。
“重组科技部可以很好避免集‘裁判、运动员、监督员’为一体的情况,有利于梳理相关职能,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全国科技力量,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合力攻关。”全国政协委员、依迅北斗董事长付诚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孙蓉也认为,重新组建科技部,优化科技部相关职能,凸显了对战略规划、资源统筹、政策法规等科技创新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视。同时,把专业领域政策规划及项目评审划归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有利于项目的科学精准管理,避免廉政风险。
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近年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科技部副部长吴朝晖在国新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超过3/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企业参加或牵头的占比已接近80%。
全国政协委员、万帮数字能源董事长邵丹薇认为,重组科技部对企业发展影响特别重大,这能够减少重复研发,围绕创新链完整布局一条资源分配系统,对形成企业协同创新的联合创新中心、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也表示,方案强化了科技部的宏观战略性组织协调职能,有利于加强全社会科技资源和科技创新力量的协调统筹。任少波建议,要创新科技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将立足点放在激发和调动基层院所、学校、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上,防止条块分割和各部门各建一套的科技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唯临则指出,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科技中介组织管理联系很紧密。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产研合作问题,研究人员和企业之间沟通不顺畅。方案中,科技部保留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划入工信部,建议进一步理顺两者关系。(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