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北京市节水条例》正式施行。3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平谷分队了解到,其成功查处违反《北京市节水条例》第一案。
据了解,《北京市节水条例》施行首日,北京市水务局组织执法总队和各区水务综合执法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节水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总队平谷分队按照专项行动部署,逐一对辖区内洗车企业开展“取供用排节”全链条执法,重点查处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停用、拆除、未安装使用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平谷区峪口镇某汽车美容装饰公司时发现,该公司虽然建设使用了循环用水设施,但是未向水务部门报送已建成循环用水设施的登记表。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节水条例》第三十八条: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户应当建设、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并向水务部门报送已建成循环用水设施的登记表的规定。
“备案循环用水设施太麻烦了,一时偷懒,完全没想到这是违法的。”洗车企业负责人刚开始情绪有些抵触。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发放了《北京市节水条例》宣传材料,耐心讲解与洗车行业相关的条款和办理备案登记表的申请流程、材料清单、操作步骤等内容,督促指导其改造现有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帮助咱们节约用水,节约运行成本,依法合规经营。《北京市节水条例》今天正式实施了,对于高耗水行业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提高不少,希望您也要给工作人员和同行宣传节水知识,共同构建节水型社会。”经过执法人员的劝导,店主表示愿意配合,尽快完成备案,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执法人员依照《北京市节水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场做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如未按期整改,将会面临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近年来,洗车行业发展迅猛,洗车企业几乎遍布城区各个角落。但是部分洗车企业节水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节水措施和设备,水资源浪费现象非常严重。此次节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执法总队采取了“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形式,对全市洗车、高档洗浴以及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按照不低于 20%的比例进行抽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全时段、全方位整顿高耗水行业浪费水资源行为。在“横向”上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公共用水设施管理部门和取供用排环节的管理部门强化管执协同;在“纵向”上与市、区、镇街三级执法队伍分工联动,加强全市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水日水周”,执法总队将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多维度宣贯《北京市节水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增强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发现身边的涉水违法行为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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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通讯员 郑宇 聂娜
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