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期与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签署《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朝阳的联动协议》,未来将通过10项联动机制,防范和化解医患矛盾,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推动医疗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本次三方合作的重点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案件便民利民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服务辖区法院 统一裁判尺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项工作机制》、《关于深化朝阳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内容。协议从“总体方向、工作机制、评估和完善、框架协议的生效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府院联动的相关内容。
本次合作重点达成了10项机制,即互联会商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普法宣传机制、两级法院沟通机制、示范裁判机制、多元解纷机制、案例通报机制、司法建议机制、督促履行机制、强化执行机制。依托10项机制,三方将共同建设朝阳区医疗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分平台,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作用,加强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深化医疗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同时还将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京法巡回讲堂、普法讲座等活动,针对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组织专题宣讲及培训。
未来,三中院和区法院将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发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在医疗行政管理、其他社会治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向区卫健委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区卫健委引导并监督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在执行方面,三中院和区法院将加大对医疗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助力营造诚实守信良好风气,促进医患双方共赢。
“通过此次联动协议的签署,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三中院、区法院、区卫健委各自优势,为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防范化解医患纠纷提供坚实有力的府院联动效应。”朝阳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三方将在平安朝阳建设制度创新和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紧密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医患矛盾纠纷化解,为医疗领域建设贡献力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婷婷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