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西安召开。受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永红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叶牛平作的关于办理2022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仲茜作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仲茜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丁德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迪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相关任免事项的汇报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月12日召开,会期5天。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报告审议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56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决定接受王琳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戴彬彬任陕西省副省长的决定,决定任命戴彬彬为陕西省副省长。
会议决定免去赵亚宏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任命赵亚宏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任命张凯、陈心亮、张育奎、姜维龙、张倩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任命丁鹏敏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艳妮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决定免去张晓光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韩一兵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李九红的省商务厅厅长职务。
会议决定免去王志锋的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在当天的分组会议上,组成人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省政府关于办理2022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及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锋、郭青、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晓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韩一兵,副省长叶牛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厅级干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 秦骥 见习记者 苗雨蒙)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