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证券出借业务,是2021年底保险机构可以使用的一个新型金融工具,政策颁布伊始业内“喜大普奔”。
理由不言自明,保险公司很有动力开展这一业务。保险公司拥有大量券源,开展这一业务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将底仓券源合理利用,可以增厚固定收益类的投资回报。在市场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这不失为保险公司增厚收益的一个途径。
同时,这一业务于资本市场也有诸多好处,可以更好发挥保险资金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
事实上,证券出借业务是境内外资本市场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常见交易制度,发展较为成熟。截至2020年末,全球证券借贷业务存量规模已达2.3万亿欧元。
在境内市场,债券出借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展较为迅速。截至2021年9月末,境内债券借贷规模8041亿元,境内转融通出借余额1692亿元,社保基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市场主体均已获准参与。直至2021年底,银保监会发文明确保险资金可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在国内主要类型机构中险企已属较晚放行。
从记者初步了解的情况看,保险资金证券出借业务首年,实际开展的机构以大型机构为主,且整体为小步慢行。一定程度上,这也符合业界预期。这毕竟是一种新型业务,对于偏好稳健的保险机构来说,起步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很有必要。
不同于保险机构的资产配置思路,证券出借业务属于交易类业务,且交易双方交换信用和资金,在不同机构之间需建立信用关系,因此对开展机构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受访的大型保险资管机构均表示,在开展业务前,经历了前台业务部门、中台风控部门和后台结算部门以及信息技术部门的充分联动,对多个环节进行了评估、测试、验收,确保风控措施扎实、实操运作完善。
可以预见,随着更多机构的融券业务稳步起步,险资可以用好这一新型金融工具,既服务于自身,也服务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推动市场稳健发展。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