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厅长韩江龙受贿一案。
观海解局注意到,韩江龙案的不少细节首次披露。检方指控韩江龙2010年至2022年间,为有关单位、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57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2665.75617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贿505.578万元。
履新三个月就落马
韩江龙,出生于1976年1月,黑龙江巴彦县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
2012年之前,韩江龙历任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委办副主任兼市委、市政府督办室主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办副主任,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员等职。
2012年3月,韩江龙转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此后,他历任银川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党组书记、主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
2021年12月,韩江龙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然而上任仅仅3个月,韩江龙于今年3月落马。
通过各种手段大肆聚敛钱财
9月20日,韩江龙涉嫌受贿罪被逮捕。11月9日,韩江龙被双开。
宁夏纪委通报中指出韩江龙不少违纪问题:
官商勾结、亲清不分,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手段大肆聚敛钱财;
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家人不管不教;
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主动报告说明问题,反而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
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多套高档住宅、多辆豪车;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为谋取私利,违规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
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政府产业资金支持、工程项目承揽、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巨额不当利益,不仅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而且多次公然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
通报显示,韩江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
贪了12年
11月25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厅长韩江龙受贿一案。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韩江龙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牡丹江市镜泊旅游名镇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银川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和银川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57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65.75617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贿505.578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信息首次披露,韩江龙受贿地点在黑龙江、宁夏两地,并且“多次公然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数额共超500万元。
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官网 宁夏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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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