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文披露杭州拱墅区大关街道原党工委委员陈潇的违纪违法细节。文章显示,这名曾经拱墅区“最年轻的区管干部”沉迷于网络赌博,上班、开会、对接工作等时候,甚至在被组织谈话的前30分钟,他还边等谈话,边手机下注“想最后玩一把”。而在金额上,从一开始每局下注几十元、几百元到上万元,投注金额越玩越大。最终,陈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陈潇1988年出生于浙江台州农村,22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成为一名科员,一路成长为区城市管理局团工委书记、中队教导员,2017年被提拔成为全区最年轻的区管干部。前期凭借着工作踏实肯干和出色业绩,他深受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事业仿佛一帆风顺。
但一次异乡的聚会,一场简单的饭局,一句不经意的话,让陈潇的人生航道悄然发生了偏离。2015年9月,陈潇好友吴某等人来探望他,之后他从好友处得知对方赌球赢了16万元。陈潇是资深球迷,每逢世界杯必看。为了消遣一项和“搞钱”,陈潇从跟着好友玩赌球,慢慢变为参与网络赌博。
赌博两三分钟来的钱比两三个月的工资还要多,这让他原本平静的心荡起涟漪。于是,上班、开会、对接工作等时候,甚至在被组织谈话的前30分钟,他还边等谈话,边手机下注“想最后玩一把”。而在金额上,从一开始每局下注几十元、几百元到上万元,投注金额越玩越大。陈潇称,最后,他输了近2000万元。
陈潇第一次收受礼卡是好友陈某某为感激他帮忙做消防检查业务送的5000元超市卡,陈潇在忐忑不安中想着是本来就熟悉的好朋友,收就收了。
之后,他的一名下属何某某邀请他去钓鱼,并向他介绍如何从工程项目中“捞回扣”填赌债。于是,在何某某的安排和怂恿下,在债台高筑的压力下,陈潇架构起他的捞钱方式,由何某某出面与供应商谈回扣,由好友李某某代收回扣款,而他本人负责默许与配合。
据办案人员介绍,从招标代理公司、监理公司、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包括材料供应商等等,各个环节,全流程,可以说是“雁过拔毛”。这些款项除了用于还赌债外,陈潇和好友还用来进行高消费。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只喝茅台,一天不喝都难受。”陈潇说。经查实,从2017年到2021年,陈潇仅从一项工程项目中就收受回扣款共计51万元。
此外,倚着手中的权力,陈潇向管理服务对象以“借”的名义索贿。“我说是‘借’,但我清楚他们不可能向我催讨,这是办事的好处费。”在这种心理的作祟下,陈潇在负责处理辖区内平台问题、行政处罚、消防审批等方面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向杭州某金融公司叶某某、浙江某工程咨询公司郁某等“借款”328万元。“陈潇以高利息回报许诺向周围人借钱,从三万、五万到几十万、上百万,从同事、同学到邻居、朋友,凡熟悉且能开口借到钱的熟人,全借了个遍,他仔细数过,总共有89人借过钱给他。而为了“搞更多的钱”,陈潇还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与杭州某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法人朱某某“合伙”通过某投资平台赚取利益;由好友李某出面,用回扣款在辖区内开饭店,由好友刘某代持某公司股权等。
最终,经查,陈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及向他人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379万元,其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6月,陈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7月,陈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李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