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对教师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教育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指出,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加快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对于乡村来说,乡村学校是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的主阵地,乡村教师是乡村学生上好学的关键、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中坚力量、巩固乡村意识形态的思想支柱和传递乡村优秀文化的先进代表。
当前,受乡村人口出生率下降、现代城市集群建设步伐加快和固有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制约,乡村学校实施“强师计划”面临挑战,其中教师总量下降、工作负担过重、安全压力较大、职称评聘困难、专业成长缓慢和乡土归属不足等问题尤为突出。加快推进乡村学校“强师计划”需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需要党政联动、社会参与,更需要完善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是建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现代乡村学校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条块结合、多级联动的新型县、乡、村三级联动乡村学校管理体制,实现县域范围内乡村学校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高效化。其次,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快厘清乡村教师教书育人清单,划清乡村教师职业边线,减少“政出多门”“政出多头”和“政策打架”现象,让乡村教师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减轻额外负担,助力“双减”工作的落实,保障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乡村学校教师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快落实“双减”政策,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教育的根本问题,增强做精通专业知识的“经师”和涵养德行的“人师”相统一的行动自觉,带着乡村情怀和事业情怀投身乡村教育振兴的热潮。要加强对乡村学校在办学方向、教学决策、业务管理领域的职能分配和监督辅助,让学校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科学履行办学职责,突出教学主业,防范办学风险。
三是推进乡村教师队伍重点领域改革。要加快乡村校长职级制改革,落实乡村校长去行政化职能,完善职级制待遇保障,让乡村校长从繁冗的行政和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以充足的时间、饱满的激情和踏实的态度抓教学、搞教研、带队伍;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打破乡村教师长期不流动、不更新的僵化格局,适度放宽乡村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和办学发展自主权,允许乡村学校根据办学特色、课程标准和“双减”工作要求自主聘任教师,让乡村教师在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加速流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县级政府要积极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村学校大胆探索推行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大校办分校举措,允许特质相同的乡村学校建立自主发展联盟,整合集团校、总分校和联盟校等公共教育资源,实现人力、物力和财力共有共享。
四是提振乡村学校文化建设。乡村学校文化建设主要体现在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两个领域。精神文化建设需要引导乡村教师淡化“学校人”的传统身份观念,树立“系统人”的全新概念,适应并勇于承担时代赋予乡村教师的历史使命,把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融入日常教学,渗入乡村学校,嵌入乡村热土。制度文化建设要涵养先进办学理念,培育健康办学精神,端正校风教风学风,培育适宜乡村本土的文化品质,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凝聚师生力量、夯实文化实力。
五是建立乡村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在管理方面,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乡村校长培养、选拔、储备和退出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目标管理、优胜劣汰以及与学校学段有机衔接的校长队伍管理办法,加快建立乡村校长后备梯队,确保乡村学校接续稳定。在人选素养方面,乡村校长除了需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修养、深厚的乡土情怀和正确的政绩观念,能够扎根乡村热土振兴村学、教书育人,能够依靠人格魅力感化人、团结人和管理人,把学校治理的重心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变革传统教学评价体制、改良乡村课堂教学、培养乡村名师名生名校的方向转变。
六是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机制。目前,经济发达省份基本建立了教师培养或发展中心,承担对其区域内乡村教师进行专业培训、职业生涯规划,引领乡村教师提高教学技术和教育科研水平的职能。这对实施“强师计划”具有助推孵化作用,但仍有大部分地方的教育管理部门依然延续着传统的教师管理模式。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快探索内部职能整合的新路径,统整人事、培训、科研、社保、法治、督导等多项职能,发挥对乡村教师队伍的专业引领和长久规划,切实让“强师计划”在乡村教育振兴中行稳致远,稳健发展。
作者/王军祎 陈章平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