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近日,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延长补助期限,并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重心转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上来,对已有成果实行精准管理、提质增效,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经济产品的有效供给。
该《通知》由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其中提出,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中心负责人介绍,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从2019年起陆续到期,目前退耕地林木还不稳定,经济效益也不明显,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亟须巩固。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缺少一个巩固成果期。退耕还林还草涉及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其政策走向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本次印发的《通知》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全面调查核实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要严格限定在全国“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任务外实施,且符合国家允许退耕的5种情形。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地块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达到地类调查标准的,应及时变更地类,并依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林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同时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1亿亩。截至2021年底,中央累计投入5515亿元,惠及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总体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林草植被的水源涵养、固土固碳、防沙固沙、滞尘减霾等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目前,全国97.6%的脱贫县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耕后培育发展的木本粮油、干鲜果品等相关产业已成为山区沙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是“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记者 赵实)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