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上持续发力。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公共体育设施分类与配置指南》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指南》的发布为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分类及配置提供了指导,可适用于城市级、地区级、街区级和社区级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分类配置。这一《指南》的发布和即将实施将为满足首都市民多样化的健身需求提供标准保障。
公共体育设施的设置位置有了要求。《指南》中指出,按照城市级、地区级、街区级、社区级的服务范围,分别配备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和体育公园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体育设施,同时,其设置的位置也要便民。如: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的位置宜临近轨道交通或城市快速路布局;而地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宜临近轨道交通或城市主次干路布局;街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宜布局在方便、安全、对生活休息干扰小的地段,结合居住区内人口结构进行配置。
《指南》还对具体公共体育设施的具体配置进行了要求。如:大型全民健身中心,宜独立用地,体育项目宜不少于 12 项。中型全民健身中心的体育项目宜不少于 6 项。大型体育公园体育设施用地占比不宜低于15%,具有10片及以上运动场地,运动场地类型宜包含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健身步道等,健身步道长度不小于2公里,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 5 项。中型体育公园体育设施用地占比不宜低于20%,具有8片及以上运动场地,运动场地类型宜包含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健身步道等,健身步道长度不小于1公里,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4项等。
社区是和市民生活连接最紧密的单元,对于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指南》要求,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宜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并远离易燃易爆、高压线、热力管线等危险区域,可设置在社区居住和服务设施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这里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的体育项目设置宜不少于 3 项。小型体育公园宜具有 4 片及以上运动场地,运动场地类型宜包含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1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