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10月12日消息,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业主在业主群内互怼14个月,相关聊天记录打印出来有两三厘米厚,甚至在线下大打出手最终闹上法庭。经法院审理,互怼的双方均被判构成名誉侵权,不仅要在业主群道歉,更要赔偿打伤对方的相关损失。
事件:业主微信群互怼斗上法庭
孙小玲(化名)和王小猛(化名)都是美好家园(化名)的业主,一个是钢琴老师,一个是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的成员。
2020年8月,美好家园的业主群有业主对业委会公共收益不公开、不公示提出质疑,孙小玲便在群里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和王小猛第一次在群里发生了言语冲突。
后因孙小玲将其住房改为商用开培训班,王小猛作为业委会成员配合相关单位取缔非法住改商,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
这场“波及”多个微信群、QQ群“旷日持久”的骂战也正是拉开了帷幕。线上群里互怼不够,2021年10月,孙小玲深夜到王小猛家里上门骚扰、锤击其房门,王小猛遂拨打电话报警。
孙小玲表示,王小猛他在微信群里辱骂她,她精神受到损害才来他家里找他理论的。民警出警至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系邻里间的纠纷,应当自行协商解决。
2021年11月,孙小玲遇到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小龙,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后王小猛到达现场,与孙小玲发生冲突。
随后群众报警,民警赶至现场了解冲突原因,发现双方均有过错,便将原、被告带回所内调解,因当时双方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工作暂时无法达成。
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孙小玲遂将王小猛起诉到了天心区法院,请求判王小猛在微信群里向自己道歉并赔偿损失。
两人互怼14个月互相要求赔礼道歉 聊天记录打印出来两三厘米厚
对孙小玲起诉的事实,王小猛并不认可。
在庭审上王小猛辩称,事件起因是原告违规住改商,其为小区监事会成员,应配合有关部门执法,且原告与小区业委会主任打架,将其抓伤,自己报警后原告用手机录像、辱骂自己,造成双方肢体冲突,因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当互相赔偿、赔礼道歉。
而王小猛也向天心区法院提交了反诉状,称原告孙小玲应向自己进行公开的书面道歉,并赔偿自身各项损失。
孙小玲对王小猛的反诉则辩称,王小猛及其所在的小区业委会存在的问题并非自己无中生有、造谣、诽谤的,而是现实存在的,且自己只是提出质疑的业主之一,却遭到了被告王小猛无底线的言语攻击和人格侮辱。
从2020年8月一直持续到2021年10月,整整14个月的时间,两人一直在线上互骂,相关聊天记录打印出来有两三厘米厚。
法院判决:双方均构成名誉侵权 双双被判赔礼道歉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该案原被告双方在各类群中的言论均有明显系低俗且具有贬损性评价、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词汇,对相对方进行侮辱诽谤。双方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相对方的名誉产生不利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在客观上通过文字、言语对相对方进行侮辱并实施损害其名誉的行为,对相对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其他业主对其产生不良评价,因此原、被告双方的上述言论均应作否定性评价,均构成名誉侵权,故原、被告双方要求相对方进行书面道歉并在相关微信群公开的诉讼请求,天心区法院均予以支持。
据此,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限被告王小猛十日内向原告孙小玲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在相关微信群进行公开,并赔偿各项损失;限反诉被告孙小玲十日内向反诉原告王小猛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在相关微信群进行公开。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生效。至此,持续14个月之久的“微信群对骂战”终于落下了帷幕。
法官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言论时,应符合公序良俗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超过“底线”,越过“红线”,便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众目睽睽下进行“骂战”,实在有伤风化,极不文明。大家遇事应冷静处理解决,在发生纠纷后应当积极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切莫使冲突加剧,甚至造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