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由贵阳北开往北京西的G74次旅客列车上,乘警接到旅客报警,称邻座两名女子怀抱的婴儿一直哭闹,怀疑两名女子有问题。北京铁路警方经侦查破获一起拐骗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家民营医院妇产科主任,做违规引产手术后发现引产男婴有生命体征,私自藏匿准备送回老家时被发现。
如果不是邻座旅客察觉报警、北京铁路警方缜密侦查,不排除这起涉嫌拐骗儿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顺利把被拐婴儿带回老家。看来,尽管近年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一轮接一轮取得积极成效,破获不少拐卖案件,抓获不少犯罪嫌疑人,找回不少被拐儿童,但从上述案件看,仍有人没有汲取教训,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拐骗婴儿。
值得注意的是,在拐骗儿童案件中,有一种人利用工作之便干违法犯罪之事,这便是妇产科医生。上述犯罪嫌疑人李某便是典型例子,其不但为一名女子违规做引产手术——让发育正常的婴儿差一点变成死胎,而且没有告知产妇引产的是活体婴儿,竟因为自己儿子儿媳无法生育私自带走喂养,继而要带回老家变成自己的孙子。
虽然李某不是一名拐骗婴儿的惯犯,这从她面对警方询问时神色慌张、回答问题漏洞百出就可看出,但李某作为一名妇产医生,而且是妇产科主任,却无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令人诧异和愤怒。这种行为,不但不符合一个医务工作者基本的道德良知和行为准则,如果与那些医德高尚的医学界前辈相比,差距更是天壤之别。
林巧稚是我国现代妇产科学的奠基人之一,资料显示,“林巧稚生平最爱听的声音,就是婴儿出生后的第一声啼哭,那是一首绝妙的生命进行曲,胜过人间一切最悦耳的音乐。”任何一个对婴儿有这种爱的妇产科医生,绝不会做出伤害婴儿和产妇的事情。反观犯罪嫌疑人李某,既向孩子生母隐瞒真相,又拐骗孩子据为己有。
接下来,李某将为自己的胆大妄为付出沉重代价,不仅从此丧失职业资格,更要面临法律惩罚。《刑法》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师法》规定,受刑事处罚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的,可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还要指出的是,不能只追究李某和其雇用女子张某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该调查、追究涉事民营医院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这起案件中,李某显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在做引产手术时,现场必然还有其他医生和护士,对引产活婴是知情的,甚至对李某私自带走喂养婴儿是了解的,却不加制止和举报,也缺乏应有医德。
另外,李某违规做引产手术以及利用工作之便拐骗婴儿,说明涉事民营医院对医务人员监督、管理是缺位的,也难辞其咎。因此,北京铁路警方在依法逮捕李某的同时,还应该通知案发所在地贵州卫健部门,对涉事民营医院进行调查和追责,看看该医院妇产科和其他科室究竟干了多少违反医德和法律法规的事,并严肃处理。
此前,涉及妇产科医生拐卖儿童的案件已有多起,典型案例是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素霞拐骗、贩卖多名婴儿,令人震惊。再如,浙江温州某产科医生通过手术留下婴儿贩卖等案件也受到查处。由于妇产科医生拐骗儿童有便利性,因此,打拐专项行动绝不能忽视这个“隐秘的角落”,而是要有更严密设防。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