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国国新第二单能源保供特别债200亿元于9月26日成功发行。此外,国家电投两期各2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也已公布发行计划。截至目前,已发行能源保供特别债的企业包括中国国新500亿元,中国大唐20亿元,发行金额合计520亿元。
据了解,已完成发行及计划发行的5期能源保供特别债,嵌入银行间市场中期票据或永续票据产品发行,期限均在3年以上,中长期资金的注入将增强企业资金实力,助推企业改革转型,夯实中长期发展基础,支持落实能源保供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
此前,国常会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由中国国新、中央发电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2000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央发电企业,提升能源电力保供能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9月5日,首单能源保供特别债发行成功,中国国新作为发行主体募集资金300亿元。
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础保障。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上涨、国内电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影响,中央发电企业财务方面较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作为国常会“用好工具箱中可用工具,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部署下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特别债具有鲜明特征,得到市场积极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部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把能源保供作为稳经济接续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能源保供特别债”,为中央发电企业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提升电力保供能力,稳住社会生产生活用电成本,推动经济稳定向好。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中国国新“能源保供特别债”主承销商,助力成功发行,之后也将通过多种融资支持,进一步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还将积极推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持续发行,加快释放特别债政策效能,助推企业改革转型,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