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2017-2022.6)网络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五年多来,新型网络犯罪呈激增态势,网络窃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是网络化传统犯罪的主要类型。
朝阳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静介绍说,2017年1月至今年6月,该院受理各类网络犯罪捕诉案件2221件5571人,案件总量呈逐年快速递增态势,年均增长40%。其中,近三年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566件963人。从相关案件可以看出,诈骗分子内部形成了层级分明、利益共享的黑灰产业链。
白皮书显示,网络化传统犯罪案件数量占网络犯罪案件总数的70.24%。此类案件中,占比最多的两类为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二者合计占比约55%,是最主要的犯罪类型。
白皮书称,在冒充公检法、熟人、领导等常见诈骗方式外,逐渐衍生出虚假投资理财App等新型诈骗手段。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在联络被害人过程中,多使用专业“脚本”和金融术语,迷惑性更强,诈骗成功率更高。
在姜某某等23人诈骗案中,姜某某、孟某某等人冒充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诱导被害人通过该公司购买股票期权,让客户自己操作“赢期投”“确权宝”等App。然而上述平台并非与大盘实时连接,平台数据和走势均被犯罪嫌疑人技术处理过,导致被害人以为是“投资损失”,多次投入资金后才意识到被骗。
白皮书显示,涉民生领域犯罪方面较为突出的有利用软件抢占医院号源,严重影响正常就医秩序。在刘某某等6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刘某某便要求孙某某为其制作某医院挂号平台等软件,后利用上述软件长期大量抢占北京多家医院的热门挂号资源,并有偿向其他“号贩子”提供,违法所得30余万元。
此外,犯罪分子还瞄准了“远程偷窥”这一商机,入侵监控摄像头并搭建网络平台允许他人有偿观看,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在巫某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洪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巫某某即通过对某App的解密,获取全世界多个监控摄像头的账户和密码,实时监控被入侵摄像头情况。他要求洪某某为其搭建App平台,并制作推广网页,经由境外服务器接入互联网。巫某某后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共获利人民币89万余元。
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使很多考试方式升级为“上机”操作,作弊手段随之更新换代。除了针孔摄像头加无线耳机等方式外,还出现了使用远程屏幕监控程序等手段,隐蔽性更强。如郭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郭某某通过技术手段事先接入某考场局域网,并指导作弊考生在考场电脑上安装自动运行的远程屏幕监控软件。软件安装成功后,电脑常规操作界面无任何异常,但郭某某却可以在考场外实现对电脑屏幕显示内容的实时监控,帮助考生作弊。
文/张雪泓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