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廉洁四川推出新一期《忏悔实录》栏目。今年7月出庭受审的广元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罗剑红是本期主角,其被指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面对镜头,60岁的罗剑红声泪俱下地忏悔道:“我走到今天这一步,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就是滋生了骄傲的情绪。这一个错误像癌症一样,是隐形的,当你知道的时候已经在晚期了。”“我知道我错了,刻骨铭心、痛彻心扉、不堪回首、悔恨难当、悔之晚矣。”
59岁落马
罗剑红,出生于1962年10月,四川剑阁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履历显示,罗剑红1994年进入广元市委政法委工作。1995年11月起,罗剑红开始在广元市公安局任职,这一干就是26年。其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副局长、一级警长、二级调研员、二级高级警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1年9月,罗剑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他59岁。
廉洁四川最新披露的罗剑红案件细节披露,罗剑红担任广元市公安局副县级领导干部14年,违纪违法行为长达13年,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
罗剑红在忏悔书写道,自己反思问题有三点悔悟,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始终如一,善始善终,特别是要警惕“59现象”,到临近退休时就抱以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提前为自己退休做准备、铺路子、垫底子,最后不能善终,悔之不及。
干预和插手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
今年4月,罗剑红被双开。
广元市纪委通报,罗剑红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为他人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搞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刑事立案。
9月5日,廉洁四川又披露了更多详情:罗剑红沉迷于觥筹交错,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老板的各类宴请。商人但某某近年来宴请罗剑红的花费就高达20余万元。
还有一个细节,某公墓公司因经营困难,希望通过罗剑红的职务影响力改变企业现状,提出由罗剑红帮助经营公司,并承诺给予他30%公司股份。罗剑红欣然应允,开启了“既当副局长、又当董事长”的经商之路。
“骄傲情绪像癌症,发现已是晚期”
罗剑红党龄30年,“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从警29年,“三个规定”样样触犯。
他在自己的忏悔书中写道,自己表率带头作用差,没有把各种禁令、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自由散漫。就这样,在昏昏然中滑向了错误的泥潭。在自我要求上,以“元老”自居,摆资格、耍特权,听不进反面意见,褪化了共产党员谦虚谨慎的本色,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罗剑红回忆道:“我在公安上,他们称我为‘六朝元老’,我是最老的党委委员,有些话语权。我管了十几年公安执法工作,一个电话、一个招呼,别人就(为我)做了很多事情。把我(捧得)飘飘然了,就到了我行我素的地步。”“我是用自由人生的尊严在赎罪、在买单。”
今年7月,罗剑红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阶段,罗剑红忏悔,“我对不起全市公安机关,我给市公安局抹了黑,给全市公安队伍出了丑,更对不起我的家人。我给大家增了忧、添了堵,现在十分后悔,对我所犯的错误和罪过,知罪、认罪、悔罪,我认罪认罚。我愿意接受和服从法院所作出的最终判决。”
资料|廉洁四川微信公号 广元市纪委监委官网 四川省纪委监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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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