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交通银行发布《关于更新基金定投类业务协议及快溢通业务升级的公告》称,自2022年9月2日起,在交通银行《基金定投类业务协议》中新增一项条款:当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届满或风险承受能力与拟定投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交通银行自动中止扣款及/或中止受理客户基金申购申请,直至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恢复有效且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拟定投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匹配。
同时,2022年9月5日起,在基金定投扣款、快溢通自动转入扣款发起时增加风险等级判断,若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届满或与拟购买的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交通银行系统将不会进行扣款。
“这个变化就是客户能承受的风险测评等级要大于定投产品风险,”交通银行官方客服告诉记者,现在自动扣款时,还没有增加风险等级的判断,新规定将自9月5日起实行。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雒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市场波动加大,定投作为避免追涨杀跌、对投资者择时要求不高的产品,是性价相对较高的选择。此次交通银行及时更新协议告知投资者风险管控运作机制,体现了基金销售机构的责任。此外,通过更新协议,做到供需两端的产品适配,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提升抗风险能力,降低盲目定投的倾向性。
依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了解投资人信息,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和风险匹配原则,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基金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
“从交行调整的细则看,可能与市场环境有关,目前全球政经局势复杂,市场波动偏大。细则调整可满足投资者风险匹配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有助于减少因风险不匹配,引发投资者投诉等潜在风险”,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记者注意到,当前并非所有银行在基金定投扣款时都会增加风险等级判断。某大行北京地区一支行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客户的风险评估有效期为一年,若风险评估未过期,客户在进行基金定投时则不受影响,若评估过期只需重新评估即可。只要客户保证在卡里有足够金额就能在自动扣款日成功扣款。”
周茂华表示,金融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保护,为投资者提供便利、高效金融服务,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应该是未来发展方向。
“后续可能会有更多银行跟进,以及会有更加细致化的规定出现。”雒佑认为,接下来,基金销售机构要做好风险管控和隔离,及时对销售的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判断和风险提示;从政策层面看,应督促银行或者基金公司对经理提出更细致的道德、专业性要求,同时对于因银行或者基金公司推荐的产品不匹配投资者风险而造成损失的情况,应出台更严厉的赔偿办法。
“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应及时关注定投产品的风险等级变化,同时可以定期通过风险测评来辅助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此外在投入资金前可考虑自身的流动性情况再决定是否坚持定投计划。”雒佑称。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