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化评价离不开用户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7-17 14:44

近日,人社部向社会公示了18个新职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位列其中。今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相关培训和考证开始大量出现。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培训机构以“人才紧缺”“政策扩招”为幌子,推出价值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考证班。不少学员反映其课程内容东拼西凑,证书毫无含金量,培训班承诺的“高薪就业”也难以兑现。(7月17日《工人日报》)

家庭教育指导师,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的结果。该法律第十八条强调了未成年人父母“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的重要性,一方面促使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构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引导很多人想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于是出现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热。但相关报道显示,这种“培训热”中存在不少乱象亟待“止乱”。

比如,市面上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不下十余种,发证单位多冠以“中字头”“国字头”,这类证书让人难辨真假或者含金量。再如,网上针对这类培训的投诉不断出现,大多指向“虚假宣传”,投诉“课程注水,直播变录播”“承诺介绍兼职未兑现”等,尤其人社部最近把家庭教育指导师纳入新职业,等于正式确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在职场的“江湖地位”,若不治乱必将更乱。

要治理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乱象,首先是确定这一新职业标准,作为培训参考和规范之举,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此,人社部近日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和知识技能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评价活动。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规范该职业培训,效果值得期待。

因为针对这种新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后,不仅培训机构操作有章可循,参与培训的学员也能理性选择,而且,舆论监督及有关部门监管也有了依据,这都将促使该职业培训、职业服务走向规范化。而推行社会化评价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分别从企业、社会等纬度进行评价,也是促使培训规范化与服务规范化的善举。家庭教育指导师作为社会性职业,就该由社会来评价。

不过,社会化评价不能限于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还应该包括家庭用户。如果说用人单位主要从市场供给角度来评价,社会组织从中间角度来评价,那么还需要用户从需求角度来评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用户评价更为重要,因为家庭教育指导师服务质量究竟如何,最有发言权的还是选择这种服务的家庭。是否需要引入专家评价也值得考虑,因为家庭教育是科学,需要专业性。

只有把用户评价纳入社会化评价体系,且占有较大比例,才能倒逼家庭教育指导师服务规范化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也能间接倒逼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领域更规范,更重视用户意见。当然,用户评价要想客观化,也需要了解该职业标准和家庭教育发展趋势,而且不能对具体服务者持有偏见。总之,对家庭教育指导师推行社会化评价很有必要,但评价主体不能缺少家庭用户。

除了制定职业标准、推行社会化评价外,还需健全监管体系。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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