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当日该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陆锦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控受贿1亿余元违法发放贷款共计7亿元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陆锦文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销售产品、贷款融资、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7亿余元;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陆锦文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先后为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7亿元。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陆锦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陆锦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陆锦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肆无忌惮追求个人享乐和低级趣味 今年3月被“双开”
官方简历显示,陆锦文,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广东佛山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高级专家。去年9月,陆锦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今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对陆锦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结果。
经查,陆锦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落实党中央金融政策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表面上强调严格把关、审慎放贷,私底下自行其是,滥用信贷审批权力,造成重大风险损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并长期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贵重礼品、大额礼金;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亲”“清”不分,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唯利是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贷款业务和监督执纪;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甘于被“围猎”;生活上奢靡腐化,肆无忌惮追求个人享乐和低级趣味。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锦文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陆锦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陆锦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工行去年共立案578件 对29人采取强制措施
陆锦文落马之后,成为工行反腐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去年12月,工行党委会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播放了《从严治党强根基、正风反腐促发展》工商银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专题片,陆锦文等7名被查处的工行党委管理干部在此片中出镜忏悔。
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发表文章《工商银行:持续打好深化金融反腐攻坚战持久战》。文章披露,2021年,依托“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驻工行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投融资审批、资产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审查调查河南分行副行长张有赋、广东分行原副行长陆锦文、湖南分行原行长张恪理等8名工行党委管理干部。全行共立案578件,对29人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1人,其中各级“一把手”50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名干部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近日,工行总行再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信贷、新兴业务、采购三大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被逐一曝光,这其中有信贷掮客干预贷款投向、有人发放虚假交易背景贷款,还有贷后管理层层失守等问题。
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要求,全行各级党组织和干部员工要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在工商银行全面形成、全面加强、全面巩固。针对通报案例暴露出的新兴业务、采购领域违纪违法以及“一把手”监督缺位等问题,工行党委构建新型采购“三查”管理机制,压实采前调查、采中审查、采后检查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双谈双促”常态化机制,工行党委书记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一级机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面对面督促提醒,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