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进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上海市公安局制定推出17项便民措施,涉及“提供运输车辆通行保障”“方便群众必要出行居留”“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营造良好生产运营环境”四方面,旨在通过推动公安业务网上办、加急办、延期办、便捷办,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推进经济恢复和重振。
一、提供运输车辆通行保障
1. 在货运汽车通行证发放方面,向服务于疫情防控、服务于应急保障、服务于城市生活保障的车辆和企业适当倾斜。
2. 压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车辆路线意见征询时间,确保运输路线意见按时审批、及时反馈。
3. 在车流量较高、易引发拥堵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视情实行客货分道检查,保障货运物流车辆快速通行。
二、方便群众必要出行居留
4. 对急需出国出境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企业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视情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5. 对本市相关单位邀请来沪协助开展防疫工作的外国人,凭邀请单位出具的公函等证明材料,视情加急办理相关签证证件。
6. 对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参与本市复工复产的外国人,允许边工作边办理工作类居留手续,时间不超过工作之日起一个月。
7. 对在沪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因企业尚未复工或学校尚未复学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无法在原签证停留期限内离境的外国人,酌情办理相关签证或停留证件。
8. 优化12367出入境咨询服务平台功能,为复工复产企业和人员提供出入境政策咨询和“急事急办”服务。
9. 疫情防控期间,由公安派出所为旅馆业单位等住宿服务场所提供办理入住人员相关情况核验等服务。
三、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10.依托“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随申办”APP和小程序、“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等网上办事平台,提供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有人口信息和实有单位信息自主填报等19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办、掌上办。
11.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等实体证件将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企业群众复工复产时遇实体证件遗失、损坏的,可通过“随申办”APP和小程序进行“亮证”。
12.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分批延长办理期限(3月份到期的,延期4个月办理;4月份至7月份到期的,延长3个月办理)。延长期间,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强制报废、机动车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等情形,不予处罚。
13. 疫情防控期间,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期限。
四、营造良好生产运营环境
14.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慎重使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严格区分违法犯罪所得、合法财产和其他涉案财物,避免企业因涉案导致陷入困境。
1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减少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促进行业发展。
16. 优化《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年审工作,从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核准资料的截止时间统一顺延至2022年7月31日。
17. 实行保安员在线培训及认证上岗,受疫情影响保安力量不足的企业可组织新招录的保安员(未参加保安员培训和考试)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并进行网上培训,保安员完成必修学时并通过相关测评后,获得电子《保安员证》。指导行业协会开发保安员线上招聘平台,搭建保安服务企业与保安员的双向选择渠道,缓解保安行业用工缺口。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