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基金注册机制将进一步优化。记者获悉,5月13日,证监会下发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下称《监管通报》)。《监管通报》以“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并同时提出,在现行分类注册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考核指标,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强化产品注册与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机构风险画像的联动机制,并在基金产品注册中依法区分实施鼓励性、审慎性和限制性措施。
同时,《监管通报》鼓励基金管理人守正创新,开发具有封闭锁定期产品、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产品、合理让利型产品。
《监管通报》还提到,证监会相关部门将持续提升常规产品注册效率,并按照公募基金创新产品注册工作流程,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产品创新方案加快评估论证,对能切实发挥公募基金功能作用、无法规障碍、风险可控、投资者保护有效的产品加快注册试点,对试点效果良好的产品加快试点转常规。
《监管通报》对符合以下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采取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等鼓励性措施。
一是管理能力强,管理基金产品中长期业绩较好,管理规模来自持续营销比例高;二是服务投资者能力强,投资者基金产品持有期限较长、主动采取优化费率设计让利投资者等方式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三是管理能力与规模适配意识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适配管理规模;四是创新能力强,创新产品参与度高,试点产品运作稳健且市场效果好;五是合规风控能力强,业务发展良好且长期未发生风险事件或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六是社会责任感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监管通报》还提出在6种情形下,对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
一是管理能力弱,产品中长期业绩持续表现差,投资运作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二是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三是定价能力弱,新股发行报价明显不合理;四是服务投资者能力弱,“赎旧买新”等问题突出;五是产品开发能力弱,迷你基金、基金清盘、募集失败、已批未募产品变更注册数量较多;六是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弱,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社会道德,损害行业形象。
针对以下3类问题的基金管理人,《监管通报》依法采取取消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全部或部分产品暂停受理、已受理产品暂缓注册等限制性措施。
一是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侦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二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存在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三是最近一年内提交的基金注册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监管通报》鼓励优质产品供给。《监管通报》鼓励基金管理人守正创新,开发具有封闭锁定期产品、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产品和合理让利型产品,紧紧围绕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理财需求、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开展产品创新。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