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时商品页面未标注或明确说明是预售,付款后才显示发货时间;过了预售期商家随意更改发货日期,一再拖延发货;还有商家设置霸王条款,比如预售商品不予退换、预付款不退、对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进行投诉以后将禁止下单……《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网购超长预售乱象多,不仅降低网购效率还暗藏消费陷阱。
“我3月10日下的单,店铺页面显示最晚3月27日前发货,当时想着17天虽然长,忍一忍就过去了。但3月15日发现宣传页面又改成了最晚4月10日前发货。随便更改发货期,商家的行为没人管一管吗?”江苏消费者赵女士向当地消保委投诉称。
“我是3月26日交的定金,29日付的尾款,平台显示4月3日送达。但发货时间一拖再拖,我想取消订单,但商家说预售商品定金不退。”4月11日,河北消费者王先生对记者说。
像这样受超长预售困扰的消费者还有很多。江苏消保委近日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各大网购平台均存在预售行为,时间为8天~45天不等。
除了发货时间不确定、设置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预售领域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在直播间以活动价诱导消费者下单,一段时间后告知没有货,单方面取消订单;有的预售商品货不对板。
“预售模式,特别是超长预售期限,将销售处于不确定状态,这是一种不公平交易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正常消费购物是先有产品后有销售,生产在市场之前;而预售模式是将产品先推向市场,而实际上可能尚未生产,所有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预售模式大行其道的服装领域,一些网红店100款新款中只有20款是现货。更有甚者,连服装样品都没有,仅仅展示出一张设计效果图,就在店铺内挂出预售链接。而且,商家又未按照订单时效统筹安排生产,受产能和交付能力所限,极易导致订单大量积压而无法按时发货。
“商家希望实现成本风险最小化可以理解,但不能跟消费者玩套路,不能透支品质和服务,更不能凌驾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特约高级研究员陆泽倩表示,商品可以预售,但商家应合理安排生产,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发货。
编辑/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