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凌晨12点钟左右,江西抚州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抚州市区赣东大桥上,有一名男子扬言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水上分局立即赶往现场施救。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六水桥派出所民警 周益明:他在赣东大桥栏杆的外侧,一只手抓住栏杆,另外一只手拿着一个瓶子,不知道是东西,到现场之后这个男子一直十分警惕,一旦我们有靠近,他就说我要跳下去,情绪比较激动 。
为了稳定男子的情绪,民警与其保持一定的距离,等待其他救援人员赶到现场。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六水桥派出所民警 周益明:当时有一个比较困难的点,就是说这个男子在桥的外侧,如果直接去把他抓住不好下手,甚至有可能万一男子在挣扎的过程中情绪比较激动,有可能会掉入河中。
民警了解到,男子姓雷,今年30多岁,临川区罗湖镇人,身患疾病。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六水桥派出所民警 周益明:在跟男子继续沟通之后,了解到他最近在申请低保,可能一直没有审理成功。了解到他这样一个痛点后,我们及时地当着他面拨打了大队书记的电话,看能否在申请低保上酌情处理他这个情况,确实困难的话可以考虑,然后他的情绪稍微得到一些缓解。
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说,在民警的帮助下,男子从大桥护栏爬了进来。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六水桥派出所民警 周益明:雷某救下来之后,我们也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如果有什么诉求确实是合理的,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去反映,没有必要采取这样一种手段。
男子情绪稳定后,民警联系上亲属带回家中。
周警官告诉记者,近年来,因为矛盾纠纷,某些当事人动辄以跳楼、跳桥、跳江相要挟,占用公共资源,浪费警力,极大地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六水桥派出所民警 周益明:对于一些合理的诉求,我们尽量去帮他做一些协调。如果对一些不合理或者说无理取闹的一些要求,通过这种极端的跳楼、跳河或者说是打砸抢,一些通过违法的手段来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自己的诉求了这样一种行为,那我们公安机关也是会严肃依法处理的。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