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发布一批涉疫情防控案例,涉及瞒报检测结果入境、编造虚假信息、走私冷冻肉品、非法举办聚集性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当日通报的案例中,有张某兵等人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2021年1月16日,张某兵在其境外新冠核酸检测暂无结果的情况下,由同事杨某昌和张某超协助涂改检测报告日期,乘坐国际航班入境。入境后在得知境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情况下,仍向疾控部门谎报结果以逃避检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张某兵、杨某昌、张某超投案自首。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兵、杨某昌、张某超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依法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有何某等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2020年8月11日,何某伙同他人联系境外冻肉货源,安排船只在海上接货后运至境内,再安排货车运至某冷库贮存。警方在冷库查获冻肉58.2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何某等11人逃避海关监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五年,其他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
有丁某编造虚假信息案。2021年9月13日,丁某为报复其男友李某,在湖北省仙桃市打电话至广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谎称是某医院护士,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李某私自离开医院,乘坐高铁前往广州。公安部门接警后,迅速启动疫情防控紧急应对措施。后经核实,李某全部情况均系丁某编造。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法院将依法从重从快审理造谣传谣、抗拒管制、暴力伤医、传播病毒、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涉疫案件,坚决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方伟彬 吁青 林浩颖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