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益阳监管分局一日之内对益阳农商行开出13张罚单,披露了该行4家支行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益阳农商行七里桥支行客户经理叶某和李昌港支行客户经理张某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两人都已因犯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益阳农商行也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报告、贷款审查不严,被益阳银保监分局罚款45万元。此外,该行近日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显示,大码头支行副行长唐某也将被终身禁业,而唐某早在2018年就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获刑入狱。
90后员工一年时间伪造资料骗贷34次造成损失206万元
益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叶某在担任益阳农商行七里桥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对违法发放贷款、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则显示,叶某在任职客户经理违法放贷之前,还曾骗取"自家"银行贷款。1993年出生的叶某曾是益阳农商银行千家洲支行员工。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叶某让樊某、吴某、彭某(另案处理)、胡某(另案处理)等中介为其寻找名义贷款人,伪造含名义贷款人身份信息的虚假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贷款资料,并伙同负有贷款审批权的益阳市农商银行七里桥支行三里桥分理处主任周某(另案处理),以陈某胜、刘某、张某、洪某等34人的名义及虚假的贷款资料,在益阳××七里桥支行骗取贷款34次,共骗取银行贷款282万元。在骗取34次贷款过程中,每办理一次贷款,名义贷款人及中介获利7千元至1.2万元不等,剩余贷款由叶浩宇所得。判决书显示,每次贷款的金额在6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叶某是如何用假资料蒙混过关的呢?据同案犯周某供述,2018年8月叶某找到他并提出介绍客户过来贷款,因为其所在的网点被分派了大量的贷款业务,于是便同意了这个计划。此后,叶某介绍了许多客户前来贷款,一般是叶某事先通过手机告知客户的名字,再由客户带着资料过来申请贷款,周某未详细审查资料就通过了审批。据了解,这些客户申请的贷款为"益商通"小额贷款,是一种专为小微商户提供贷款的产品,只要持有营业执照、征信或者财产证明就可办理。
2019年8月,益阳农商银行总行指出七里桥支行存在违规操作问题,周某担心叶某介绍的客户存在问题。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叶某承认介绍过来的客户都有问题,申请贷款的营业执照、财产证明等资料均系伪造,且这些贷款均被叶某自己用作投资与偿还债务。叶某还称其资金链出现问题,让他继续放款用于偿还之前贷款的利息,待其调来益阳担任客户经理后,会主动将这些贷款转入名下。于是,他同意了叶某的请求,又审批了几名叶某介绍的客户的贷款。
纵容叶某骗贷的周某,也因在担任益阳农商行七里桥支行三里桥分理处主任期间,对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终身。
2019年10月17日,被告人叶浩宇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的犯罪事实。叶某的行为致使益阳农商银行无法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其权益,给该行造成经济损失206万元。
法院判决叶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其向被害单位益阳农商银行退赔损失206万元。去年年底,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该院已于2021年6月18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截至2021年12月30日,本案应当执行的标的金额206万元全部未执行到位,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叶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相关规定,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另有两名支行员工因违法发放贷款获刑
值得注意的是,像叶某这样挖空心思违法放贷的员工在益阳农商行不止一例。
相关判决书显示,2010年以来,张某在担任益阳农商银行李昌港支行客户经理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未履行相关贷款前调查手续便编制贷款文本,然后照相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采用新贷款还旧贷款等形式逐步提高贷款人信用等级,逐步増加贷款数额方式发放贷款,向匡某等人违法发放15笔抵押担保贷款,累计1089万元,所有贷款实际由郭某1(另案处理)使用。至案发,尚有305万元贷款逾期未能归还。
2020年5月,张某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另一份判决显示,2010年以来,唐某利用担任益阳市农商银行大码头支行副行长的便利条件,在帮亲友发放贷款时,由亲友提供身份信息,然后由唐某负责组织或伪造相关贷款申请、担保等资料到其所任职的大码头支行贷款,违反国家规定未履行相关贷款前调查手续便编制贷款文本,由亲友协助签字,然后照相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采用新贷款还旧贷款等形式逐步提高贷款人信用等级,逐步增加贷款数额方式发放贷款,所得款项用于唐某本人偿还银行利息、归还自己所欠债务及补贴家用等。
至案发,唐某釆用上述手段以6名亲友名义在大码头支行累计发放贷款459万元,至案发,尚有146万元贷款逾期未能归还。2018年3月19日,唐某在珠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8年12月,该法院判决唐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益阳农商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报告、贷款审查不严被罚45万元
多家支行出现员工违法发放贷款的情况,暴露了益阳农商行内控合规方面的漏洞。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报告、贷款审查不严,该行被益阳银保监分局罚款45万元,相关高管也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
去年11月下旬,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银行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有效性不足,案件风险事件频发。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岗位有效制衡,规范不相容岗位管理,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及任职回避等监管要求,将相关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中。要强化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严厉打击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要提升操作风险的监测预警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要丰富监测手段建立更为严格的异常行为排查机制,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要严肃处理,提升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规矩意识。
银保监会还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切实增强惩戒震慑效果。通知指出,当前银行内部问责层级总体偏低,屡查屡犯问题集中整治中,有银行甚至对总行人员“零问责”。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切实扭转当前内部问责“宽松软”的状况,建立健全从总行到分支行的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不得以诫勉谈话、扣减积分、经济处理等方式替代纪律处分,要下大力气解决“问下不问上”“问前不问后”等问题。对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问责,要坚持更严标准和更高要求。对监管部门责令内部问责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重大信用风险事件、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案件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总行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这份文件显示,银保监会系统2017年以来累计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9579家次,处罚责任人员1.22万人次,罚没合计104.36亿元,超以往十几年总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