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71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广大市民主动落实防疫责任,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人拒不执行防控措施,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北京警方坚决、果断、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警方在公开表态的同时,还通报了四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加以“配合”。审视这四起典型案例,各呈不同“形态”:有的违反冷链产品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如,某食品批发部经营人杨某某(男,46岁)擅自将自东南亚某国进口带鱼等海产品的进口标签,更换为国产标识;有的违反进返京疫情防控要求,逃避正常检查。如田某某(男,45岁)代驾时某某(男,37岁)车辆时,将不符合进返京政策的时某某藏在车厢内,试图蒙混进京;有的不服从居家隔离管理规定,擅自外出。如昌平区兴寿镇某村居家隔离人员谢某某(男,51岁),在隔离期间私自跳窗外出;有的拒不执行疫情期间密闭场所暂停开放要求。如垡头地区某小区一棋牌室违反疫情期间密闭场所暂停开放要求,仍开门营业。四起典型案例的当事人无视防疫规定、我行我素、率性而为,令人愤慨,也让人心忧。
当前,北京市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多区相继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所谓“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防控疫情容不得半点含糊。上述几名当事人的行为皆存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他们被依法追究责任,纯属其咎由自取。多一些“早警醒”,就能少一些“迟悔恨”。警方之所以要特意点出这些典型案例,无疑是一则警示、一种震慑:任何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倘若不把规矩放在眼里,心存侥幸、肆无忌惮,挑战和逾越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像上述这些当事人一样付出应有代价。
潘绪宏表示:“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全力为首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传达了一种鲜明的态度——坚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重申了法律法规权威和尊严不可亵渎,也表达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春节将至,北京冬奥会举办在即,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1月19日召开的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坚持冬奥防疫与城市防疫一体推进,严格进返京管理,不折不扣落实社会面防控各项措施”。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防控疫情,不仅需要公安干警、疫情防控人员担当作为、积极履职,还期待每个人都积极履行公民责任,从我做起, 以反面典型为鉴,增强大局意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也正如潘绪宏所言:“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齐心协力、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健康家园”。相信全市上下进一步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政府与公众共同发力、齐心协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定能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文/杨维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