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闵行法院1月19日消息,近日,上海闵行法院梅陇法庭受理了一起年迈母亲因成年子女实施精神暴力行为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从立案到作出裁定并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不足65个小时。
1月4日,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封特殊的申请。一番了解,原来罗阿姨不堪忍受儿子的精神暴力,想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便向法院求助。在罗阿姨口中,儿子徐某因为觉得父母财产分配不公恼羞成怒,为了泄愤便对老母亲大打出手,还将母亲居住的房屋内卧室的门窗、煤气灶等设施设备砸坏,还剪断了家中洗衣机、热水器、热水壶等电器的电源线。罗阿姨十分苦恼,只能诉至法院。
1月5日,为了全面了解情况,承办案件的沈会川法官来到罗阿姨家中展开了现场调查,拍摄了现场画面,固定相关证据,并走访了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为了确保能尽快作出裁定,沈法官还当面向徐某送达了案件诉讼材料,传唤徐某次日到庭听证。
1月6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沈法官组织罗阿姨和徐某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双方诉辩意见。
罗阿姨称,其与徐某系母子关系,原来一直各自独立生活,2020年1月初,徐某迁入其住所,后双方一直争吵不断,徐某恶语相向,甚至多次对其大打出手。2021年11月起,徐某多次打砸门窗及家中用品,卫生间、厨房、卧室窗户全部被砸,煤气灶、洗衣机、热水器等管线也全部被剪断,致使无法正常生活。由于天天生活在恐惧中,精神备受折磨。
徐某辩称,砸门窗是怀疑家中被盗,故破门窗想要了解情况,不承认殴打母亲,也不承认破坏其他生活用品。
根据申请人罗某提供的证据以及现场勘查,上海闵行法院认为,本案中徐某故意破坏罗某住所生活用品和生活电器,属于暴力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导致罗某无法正常生活、内心无法安宁、精神受到压迫,足以认定申请人罗某正遭受家庭暴力以及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7日,上海闵行法院依法裁定如下:
1.禁止被申请人徐某对申请人罗某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徐某接触罗某;
3.禁止被申请人徐某对申请人罗某的住处打砸、破坏;
4.责令徐某自本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迁出申请人罗某的住所。
上海闵行法院当日就向双方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也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了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
据悉,徐某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已在法院限期内搬离罗某住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徐某故意破坏母亲居住环境的暴力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不仅使罗某的正常生活条件恶化,更给罗某造成了精神上的压迫,属于精神暴力的一种,也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法官提醒,面对“家暴”,法律通过设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道“隔离墙”。家静人安,福气自来,家和才能万事兴,希望每一位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尊重、互爱互谅,让家成为真正的温馨港湾,护航我们的幸福生活。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青Qnews】所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婧懿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