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鹤壁的李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的儿子于2021年6月4日在幼儿园内意外摔倒,导致右肱骨髁上骨折。12月初,他与幼儿园方就孩子骨折一事多次协商,但双方就护理费的赔付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2022年1月4日,澎湃新闻接到李先生投诉后介入此事。次日,幼儿园方面回应称,当前仍处在协商阶段,关于具体的休养时间和赔偿明细,希望与家长通过医疗机构及司法部门进行认定。下一步将寻求诉讼渠道,由法院裁决具体的赔偿金额,园方将积极配合相关赔偿标准。
消费者投诉:
李先生介绍,2021年6月4日11点,他像往常一样观看幼儿园监控,发现自己4岁的儿子神情异常,多次拨打幼儿园老师电话,都没有打通。孩子母亲前往幼儿园查看得知,儿子在站队时,被后面的小朋友踩住了鞋子意外摔倒。在他妻子的要求下,孩子被送往鹤壁人民医院骨科进行确诊和治疗。
李先生提供的门诊病历显示,孩子被诊断为右肱骨髁上骨折,诊疗意见为支具外固定一月。李先生说,经过治疗后孩子在家静养45天,直到7月19日恢复上学。
12月初,李先生与幼儿园就孩子骨折一事进行协商。他说,幼儿园前期支付了医药费和康复费,而由此产生的护理费,他认为也应由园方进行赔付。但园方表示只赔付工作日期间的护理费,节假日的护理费不赔偿。即45天除去15天的节假日,只赔偿30天的护理费,加之1000元的营养费,共赔偿5000元。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后来又协商两次,仍未达成一致。
李先生认为,只有工作日才有护理费并不合理,“其他时间没有护理费,难道这个小孩一过星期五就把他晾在一边吗?”同时,目前孩子右臂功能虽已恢复,但柔韧度仍未恢复到正常水平,“园方是否支持由此产生的康复费,他们始终不表态”。
幼儿园回应:
1月5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涉事幼儿园,一名负责人回应称,幼儿园在前期支付了医药费和康复费,始终积极配合家长协商各项事宜。之所以孩子在家静养的45天时长难以界定,是因为孩子在意外发生约两周后已拆除石膏。加之疫情等影响,幼儿园全体停课一段时间。在教育局通知统一开园之后,李先生的孩子是在这个时候和其他孩子一起正常到校的。
该负责人认为,“生病休养时长需要进一步核定”,他否认了李先生所称“工作日与节假日区别赔偿”的问题。这名负责人称,园方此前所给予的5000元为关怀费用,下一步将寻求诉讼渠道,由法院裁决具体的赔偿金额。
关于孩子后续的康复费用,上述负责人称,这需要第三方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进行专业鉴定。医生鉴定结果出来后,园方愿积极配合。
编辑/孙政洁